01.03 能源局:對能源市場實行年度重點監管任務清單制度

中新經緯客戶端1月3日電 能源局官網3日發佈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能源監管工作的意見》解讀,指出要嚴格公平公正地對電力等能源市場進行監管,加大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能源局:對能源市場實行年度重點監管任務清單制度


  能源局指出,《意見》著力改變“重審批輕監管”“重政策制定輕貫徹落實”的傳統模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意見》提到,要進一步強化對能源市場運行秩序和自然壟斷環節的監管,加強電力調度、市場交易、價格成本、供電服務、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電力業務許可等監管工作。要加強對規劃、政策、標準、項目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簡政放權事中事後監管責任,開展規劃、政策後評估等工作。

  《意見》特別指出,要嚴格公平公正地對電力等能源市場進行監管,加大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實行年度重點監管任務清單制度。針對重點工作、重點問題,將以綜合監管、專項監管、重點監管三種形式開展能源監管。其中,針對特定地區、特定政策執行中的突出問題,開展行業、市場、電力業務許可專項監管。

  《意見》還強調,從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到相關部門要形成監管措施合力。派出機構要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監管措施,編制發佈監管報告、通報;國家能源局相關部門要加強分析研判,強化監管成果應用;要實施政策聯動,採取政策調整、約談等措施;要進一步暢通12398能源監管熱線民生通道,收集梳理違法違規線索,合力查處各類案件。

  對於違法違規問題,要綜合運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手段,依法進行懲處;對於典型性、苗頭性問題,要視問題影響程度,綜合採取監管約談、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發佈監管報告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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