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6 ·監管」最新發布!河北省禁止一切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行為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1月30日,省林業和草原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管控的通知》,決定自1月30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之前,採取十條具體措施,全面加強全省陸生野生動物管控。

一、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維護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外,一律停止陸生野生動物獵捕活動。

二、禁止一切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行為

三、暫停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經審批許可的,暫停實施。

四、對所有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實施封控隔離,嚴禁對外擴散,禁止轉運販賣。

五、關閉全省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溼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

六、關閉動物園、野生動物園、萌寵園等參觀場所,停止馬戲團等一切與陸生野生動物有關的展演活動

七、加強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野外巡護監測,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發現陸生野生動物異常死亡等情況隨時報告,並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嚴禁以救護收容名義買賣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隨意放生陸生野生動物。

九、嚴厲打擊亂捕濫獵和非法出售購買、馴養繁育、經營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犯罪行為。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全社會公佈違法線索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監督。省林業和草原局線索舉報電話:0311—66998000,88606872

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重大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省林業和草原局。

編審/底巖 監製/任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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