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朱习文 孙照柱

11月26日,铜陵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展开推进试点工作。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19年4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名单,也是安徽省唯一一个。我市按照国家要求,会同方案编制部门,在国家技术帮扶组的指导下,经过多次资料收集、现场调研、部门座谈、征求意见,形成《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日前通过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实施方案》共包括:总则、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概况、工作目标与总体思路、试点任务、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附件等7个方面的内容。总则明确了试点范围为铜陵市全市域,试点时限为2019年到2020年底。《实施方案》共设置指标46个,其中特色指标12个,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资源型城市、铜工业基地”试点城市定位,依托“铜冶炼、硫磷化工、建材”三大资源循环产业链,全面实施构建绿色工业体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配套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和产业融合全民参与等六大试点任务,努力将我市打造为理念先进、亮点突出、管理高效、全民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典范,到2020年实现资源消耗与产废强度开始下降,收运和处置能力大幅提升,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始运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建成,“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和实践初见成效;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有价资源充分利用,有害废物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无废文化”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实施方案》还明确成立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并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作为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纳入市级督查。设立“无废城市”市级科技专项,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重点资助“无废城市”建设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鼓励公众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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