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屢吃霸王餐當心涉罪

去飯店吃飯要付錢,這是連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可就有人以身邊沒錢、延遲支付等理由逃單,屢吃霸王餐。日前,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彭某批准逮捕。

  今年8月的一天,彭某與朋友們到趙先生的店內聚餐,酒足飯飽後,同行的朋友陸續離開了,彭某主動走到收銀臺表示要買單,店內員工告知消費金額後,彭某以身上未帶錢為由,提出延遲付款的要求。遭到拒絕後,彭某表示,自己身上沒錢,留在店裡也沒用,讓店員先加他微信回去再想辦法。店員見其滿身酒氣,只得先答應了他的要求。當天夜間,店員在微信上幾次催促彭某支付錢款都被其以各種理由搪塞。無奈之下,趙先生選擇了報警。

  經查,彭某曾在多家店鋪消費後拒不付款,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彭某先後在金山區內咖啡店、火鍋店、KTV等多家商鋪吃喝玩樂後,以身邊未帶錢、延遲付款等理由拒絕支付消費金額共計4000餘元。

  在此,檢察官提醒公眾,外出就餐應以誠相待,顧客應當按照與商家的約定支付餐飲服務費,勿以惡小而為之,強吃霸王餐,走上“逃單”人生;同時,商家也需要學會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切不可助長壞人氣焰,放縱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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