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178張罰單!保險中介“小問題”“老問題”再次浮出水面

原文標題:一季度開出178張罰單 各地銀保監局緊盯 保險中介“小問題”“老問題”

178张罚单!保险中介“小问题”“老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如果僅以一季度罰單數量來衡量,今年銀保監繫統對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不似去年般疾風驟雨,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據《金融時報》記者統計,一季度,各地銀保監局共開出178張罰單。其中,55張涉及產險公司、21張涉及人身險公司、102張涉及保險中介渠道。

介整治啟動 處罰範圍將進一步加大

在各地銀保監局對保險中介渠道開出的102張罰單中,涉及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保險公估機構和互聯網等,延續了去年以來對保險中介市場的處罰範圍和處罰力度。

從罰單來看,保險中介機構被處罰主要有三類原因:一類是不小心、沒注意、看似不重要的“小問題”,如“搬家”未報告、聘任了沒有任職資格的高管、分支公司臨時負責人超期服役;一類是人人都這麼做、約定俗成的“老問題”,如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合同約定以外利益;還有一類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大問題”,如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或者資料。

四川銀保監局對四川寶瑞保險銷售公司的處罰原因基本涵蓋了保險中介機構的主要問題:一是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管人員;二是未按規定報告股權變更事項;三是分支機構臨時負責人任期超過3個月;四是利用業務便利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五是委託未持有本機構發放的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六是編制、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或者資料。因上述六項違法違規行為,該公司及責任人合計被處以罰款91萬元。

除了專業保險中介機構,一季度17家銀行因“在代理銷售保險業務過程中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被處罰。寧波銀保監局開出的罰單顯示,在2017年郵儲銀行寧波分行銷售的保險產品同步錄音錄像資料中,存在銷售人員對保險產品保障年限、現金價值、收益等情況介紹與保險條款不一致,製作並使用與保險條款不一致的保險宣傳資料的行為,涉及保單5件,該行被處以罰款13萬元。

另外,《金融時報》記者還注意到,對保險中介市場的處罰已經下沉到了代理人,一季度有16人被處罰,原因集中在“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從近一年來監管對保險中介市場的處罰情況來看,問題不分大小,只要違法違規,就是監管者打擊的大問題,而這一原則在今年不會有所改變,而且內容會更為豐富。

2月26日,銀保監會向各保險公司、中介機構下發《關於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全面強化對於中介渠道業務的管理,強化了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的“連帶責任”。隨後,在行業內下發一系列通知,涉及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清核、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清核等方面,繼續深入對保險中介市場整頓。

就在4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這意味著,今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正式啟動。

車險整治繼續為商車費改營造有序環境

各地銀保監局一季度開出的罰單中,涉及產險公司的有55張,問題主要集中在農業保險、車險兩項業務上。

其中,在15張涉及農業保險的罰單中,一半問題出在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不真實、不完整上。

據記者梳理,被處罰公司的問題檔案並非一件兩件,問題檔案佔檢查檔案的比例最低的公司也有11.6%,最高的達到43%。經內蒙古銀保監局檢查,人保財險興安盟分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的問題檔案有266份,佔檢查承保理賠檔案的比例為43%,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59萬元。

對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不真實、不完整這一問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庹國柱此前曾表示,對於農業保險,監管規則要求承保到戶,逐戶收費。但對於大部分經營農業保險的公司來說,由員工上門收費很難實現,部分公司就通過“協保員”逐戶收取保費,從而帶來了假投保、做假檔案、提供虛假信息等問題,保險公司想要認真核查,確認檔案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難度和成本都很大。

車險依然是產險公司被處罰的重災區。一季度,涉及車險業務的罰單有16張,問題主要是通過不同渠道向投保人返利。

山西銀保監局對平安財險晉中中支的處罰原因反映了車險業務的主要問題:一是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2017年12月,該公司在“營業費用——業務宣傳費” 財務會計科目下列支費用10.83萬元,用於向投保人發放京東E卡,涉及保單419件次、投保人419人次。二是編制提供虛假資料。2017年12月,在“營業費用——業務宣傳費”財務會計科目列支和預提費用90.68萬元,用於購買京東E卡和平安好醫生卡,並直接向與其有代理業務關係的銷售人員發放,該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被處以罰款49萬元。

電銷、網銷、車行,無一例外;維修保養、加油卡、充值卡,車險必配。

面對這樣的車險市場,1月2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車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嚴禁各財險公司擅自修改或變相修改條款、費率水平;嚴禁通過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變相突破報批費率水平等;要求各財險公司加強業務財務數據真實性管理,並及時、準確上傳相關數據至車險信息平臺。據記者瞭解,短短一個月時間,就有24個地市級機構車險業務被叫停。

為進一步加強車險業務監管,整治市場亂象,維護車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下一步商業車險費率改革營造公平、規範、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監管層對車險市場亂象的整治與處罰也不會手軟。

壽險加強提示 讓消費者準確識別銷售誤導

在涉及人身險公司的21張罰單中,在各個環節、通過各種方式誤導或欺騙投保人,是人身險公司被處罰的主要原因。

比如,在保險公司對銷售人員的培訓環節,誤導就開始了: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銀保部製作並使用了含有誇大產品收益、利用停售進行虛假宣傳內容的課件,使用對象為參加沙龍講座的特定人群。隨後,該公司銀保部副經理利用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人群發送誇大保險產品功能的信息。山西銀保監局對上述行為處以罰款8萬元。

“在微信群編髮內容不實的保險營銷宣傳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含誤導內容的自媒體文章”“通過兩個微信交流群向銀行工作人員、朋友、客戶等人發佈誇大保險產品收益的信息”……從一季度罰單來看,微信朋友圈、交流群已經成為代理人進行銷售誤導的主要工具。

對於銷售誤導問題,監管層在補短板、治亂象的同時,也及時在關鍵節點、新聞熱點出現時進行消費提示。

比如,在1月份“開門紅”人身險公司重要銷售節點,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防範利用自媒體平臺誤導宣傳的風險提示》,提示消費者注意“秒殺”“全國瘋搶”“限時限量”“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複利滾存”“過往病史不用申報”“得了病也能買”“什麼都能保”等銷售誤導常見詞;在春節前夕,北京銀保監局發佈了《電子投保注意事項莫忽視》《填寫個人投保信息要真實》,上海銀保監局發佈了《關於防範P2P不法分子騙取保單貸款資金的風險提示》,讓消費者準確識別銷售誤導的慣用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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