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临沂市公安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 共销毁报废枪支1544支

临沂市公安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 共销毁报废枪支1544支

鲁网临沂9月20日讯“治枪爆 除祸患 保民安”。 为充分展现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掀起新一轮宣传发动攻势,全力消除枪爆隐患,按照公安部和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9月20日,临沂市公安局在兰陵县金玺泰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临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洪民同志参加活动。

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此次集中统一销毁活动由省公安厅统一指挥,全国统一行动,各地市自行组织,我市共销毁报废枪支1544支,其中公安机关公务用枪54式手枪175支、64式手枪96支、77式手枪1支、97式防暴枪21支;山东省临沂监狱、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务用枪单位申请报废的54式手枪135支、64式手枪10支、77式手枪1支、79式冲锋枪2支、81-1式冲锋枪6支,97式防暴枪307支以及收缴的气枪329支、猎枪146支、火药枪50支、彩弹枪62支、小口径枪29支,其他仿制式枪支174支。

临沂市公安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 共销毁报废枪支1544支

此次销毁活动以集中销毁枪支为主、不公开销毁爆炸物品;以视频宣传销毁活动为主,不组织大量群众现场参观。通过对专项行动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进行集中统一展示和销毁,充分展现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战果和成效,进一步宣传非法枪爆物品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凝聚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防范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为了彻底消除社会隐患,临沂市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积极拨打110电话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兰陵县局领导、各分县局治安大队长,市局督察、宣传、治安、特警等单位参加活。(通讯员 朱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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