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计划自2018年6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3500万股。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清华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87股,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88,036,903.83元,清华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资前清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53,310,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计划自2018年6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3500万股。增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号)。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清华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88,036,903.83元,本次增持后,清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63,310,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75%,清华控股承诺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控股股东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 个月内,不转让增持部分的公司股票。

(二)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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