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案件聚焦:上海奉贤法院“起死回生”的转他案执行


案件聚焦:上海奉贤法院“起死回生”的转他案执行

不久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执行局法官顾威执行到了一笔60余万元人民币的涉案款项。在一次执行法官们闲聊时,顾法官将此案的执行情况分享给了执行法官卫志强。万万没想到,这个消息却令另一起终本的执行案件“起死回生”。

“这个案子的申请人是一位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板,名叫刘柳,他与被执行人王某之间是租赁合同纠纷。这次根据刘柳提供的准确线索,我们一举执行到了60余万元的执行款,也还算是顺利……”顾法官若有所思地介绍着。


案件聚焦:上海奉贤法院“起死回生”的转他案执行

顾威法官(右二)工作中

坐在一边听着的卫法官连续听了好几遍“刘柳”的名字之后,有点坐不住了。凭着多年的执行经验练就的对于人名的敏感,他在脑子里迅速检索有关“刘柳”的记忆,并在事后通过办案系统证实和补充。了解清楚后,他又找到顾法官,让他先别着急把执行款给刘柳,“这笔执行款有大用处!”卫法官胸有成竹地笑着说。

原来,早在2014年,卫法官终本了一起以高某为申请人、刘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这起案件中,刘柳是某一个市政工程公司的老板,因租赁合同纠纷拖欠高某约50万元。后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之下执行到了约30万元,另有20万元左右执行不到。

“我们也去银行查了,被执行人刘柳的账上有钱,但是已经被冻结,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找到刘柳。按照法定程序,我只好中止了本次执行。”卫法官介绍道。由于没有线索,这个案子也就此搁置。

但是这次和顾法官聊过之后,卫法官也了解了一番,大概知道这个叫刘柳的人主要是在工地开公司承接一些项目,这个地方的工程结束了,就换个地方再开公司,如此反复,而且公司的名字也不断变换。

“虽然公司的名字变来变去,但是法人始终是刘柳,说白了就是他开的。既然顾法官为作为申请人的刘柳执行到了60万,那我也是时候让作为被执行人的刘柳履行那20万的欠款了。”卫法官坚定地说。

巧的是,没过多久申请人高某也联系了卫法官。原来,卫法官所办案件的申请人高某和顾法官所办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相识。顾威执行到了钱款之后,王某就将此消息说与高某,于是高某赶紧通知了卫法官。

“虽然这两个公司都是刘柳开的,但是我们不能直接执行公司的钱,必须有公司的印章。”卫法官于是联系刘柳,让他来法院确认执行款的有关事项。刘柳来院后,卫法官向其当面确认了两个案子中的市政公司均为其所有,于是提出让刘柳拿出作为申请方的公司印章,以公司的名义,用执行到的60万元来履行之前案子中尚未履行的20万元。

这是一笔明白账,刘柳心里也很清楚。于是他当场同意,并在事后不久按照卫法官的要求带来了作为申请方的公司印章,在上海奉贤法院代管款转他案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最终,刘柳既偿清了前一案件的拖欠款,也拿到了后一案件中其作为申请人所申请的钱款。但是,由于其在前一案中多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当行为,上海奉贤法院仍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胡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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