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名義股東應承擔什麼責任?

三商知事


1.名義股東是指登記於股東名冊及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文件中,但是事實上並沒有真正向公司出資,並且也不會向公司出資的人。從形式上來說,名義股東是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一定的股東義務,也稱為顯名股東。

2.名義股東對外向債權人承擔出資瑕疵的責任。

公司債權人以名義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的本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的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在上述情況下,名義股東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後可以向實際出資人追償。

此外,所有的股東都會在自己的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但是由於名義股東並沒有一個實際的出資,所以說以認繳出資為限所承擔的有限責任其實並不是他在承擔。

3. 還需要申明的一點是名義股東和冒名股東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說一個人發現自己被登記成了某個公司的股東,但是自己其實毫不知情,也沒有參與過相關的活動的,這種情況下屬於是自己的名義被冒用了。在這種情況下,被冒名的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所有的對內對外責任都應當由冒名人承擔。公司、其他股東或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人承擔補充出資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的賠償責任的,即使被訴諸法院,法院也是不會支持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題主。


劉輝律師


如果名義股東與第三人發生往來,在實務中要分兩種情況,來定性法律責任。

一是,與實際股東(隱名的股東)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名義股東只是名義上的,也就是不知情,根據合理常識以為名義股東是真實股東,並提供了合理對價(市場行情)的,名義股東是需要承擔法律連帶責任的。

可以這麼理解,就是不能跟第三者說,我只是名義的,現在真實(隱名的)股東不同意,我就反悔不認賬。

二是,名義股東的行為由實際股東(隱名股東)承擔,名義股東不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如果名義股東已經告知第三人,自己只是名義上的股東,並把第三人的意思向真實股東做了轉告,並且完全依據真實股東(背後隱名的)意思跟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那麼這種情況下,名義股東只是相當於真實股東的代理人而已,不承擔法律後果,該行為的結果由實際股東承擔。


願你理解,並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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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會計右法律的牛老實


作為名義股東,主要需要承擔如下兩個方面的責任:

對公司而言,名義股東作為股東名冊上的出資人,需要承擔足額出資的責任,如果實際出資人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則名義出資人需要對公司債務在實際出資人未出資的本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對實際股東而言,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通過股權代持協議商定了權責關係,因此需要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如果出現違反約定的情況(如未經實際股東同意,轉讓所帯持的股份等),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恆杉諮詢


名義股東是指應該出資而沒有出資的股東,應該承擔責任,在應該出資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對其他已經出資到位的股東和公司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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