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 河南高考考卷“調包”?看古代科舉舞弊案的悽慘下場

高考也能作假?

昨日,一則高考試卷調包案引起了全國的關注。此事源於4名來自河南省的考生髮現他們的分數與自己預估的相差很遠,於是有考生家長便找關係“調取”了孩子的高考試卷並進行了“拍照”。之後,考生家長表示他們孩子發現自己的試卷被人“調包”了,輿論上目前也普遍認為“考卷調包”或真的存在。


河南高考考卷“調包”?看古代科舉舞弊案的悽慘下場

高考是一件舉國重要的大事,對於許多人來說是唯一能夠改變命運的方式,是全國最公平的選舉選拔的晉升通道,高考如果舞弊,這絕對是要被重重懲罰的。現代的高考類似於古代的科舉制度,那麼科舉舞弊在古代會受到什麼樣的嚴厲處罰呢?讓我們來看看歷史上三宗著名的科舉舞弊案吧!

朱元璋“南北榜案”

明洪武三十年,明朝迎來三年一度的科舉會試。朱元璋相當重視,親自圈定78歲高齡的大儒劉三吾為主考。
河南高考考卷“調包”?看古代科舉舞弊案的悽慘下場

經會試考核,選出貢士51名,均為南方考生,因此大批落榜考生鳴冤告狀,疑主考有地域歧視之嫌。隨後,朱元璋下詔徹查此事,經數日複核,調查組得出結論:劉三吾等人閱卷公正,無任何問題。但事後朱元璋作出了一個令輿論譁然的決定,將劉三吾等人定為“反賊”,結果劉三吾被髮配西北,張信與白信蹈等二十餘人凌遲處死,而狀元陳安則被革除功名、處死,僅僅做了不足20天的狀元就死於非命,下場極為悲慘。

當然,此案純屬冤案,但也反映出國家對科舉的重視及其管理之嚴厲。此後,明朝科舉分成“南北榜”,按所處地域分別錄取。到明中期,演變為“南榜、北榜、中榜”,並沿用至清朝。

順治“丁酉北闈科場案”

順治十四年(1657)的鄉試科場中,正考官曹本榮,副考官宋之繩,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或欲結權貴,或貪財納賄,竟公然在考場內互相翻閱試卷,照事先擬好的名單決定取捨。發榜後,眾人不服,考生集體到文廟去哭廟。
河南高考考卷“調包”?看古代科舉舞弊案的悽慘下場

順治查實此事後立即令都察院會審,結果審出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受賄屬實。順治龍顏震怒,立即給吏部、都察院等衙門下了一道措辭強硬的御旨:貪贓枉法實乃科場中的最大犯罪,場闈分明是考取國家人才的重要場所,豈能容忍亂臣賊子為所欲為?於是下旨,將相關受賄官員立斬,抄沒家產,家屬流放。
河南高考考卷“調包”?看古代科舉舞弊案的悽慘下場

咸豐《戊午科場案》

咸豐八年,皇帝欽點了順天鄉試的主考官和副主考。主考官是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柏葰,名頭太多說明柏葰權利之大,兩位副主考分別由兵部尚書朱鳳標和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戶部右侍郎程庭桂擔任。

可沒想到問題就出在主考官柏葰身上,考生羅鴻祀才學淺薄,重金賄賂柏葰的家人靳祥,請他暗作手腳。他又結識同考官浦安,向柏葰和浦安行賄,換了考卷。事情敗露讓人揭發,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繹四人被押赴菜市口給斬了。而一代“宰相”柏葰成了刀下鬼,也成為科舉史上因科舉舞弊被處死的職位最高者(相當於現在的副國家級幹部)。

這場大案,嚴懲了一大批參與舞弊的考官和士子,令人風聲鶴唳、如履薄冰,之後的數十年裡,科場舞弊明顯減少。
河南高考考卷“調包”?看古代科舉舞弊案的悽慘下場

對於現在而言,高考亦如是。這裡要給高考舞弊的人提個醒,作弊這件事千萬不能幹!因為高考可以說是“史上最嚴”。有多嚴?《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訂的《教育法》給出了答案:高考作弊將入刑,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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