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民和县对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专项巡察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民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按照“三个不固定”和“一次一授权”的工作原则,与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组成民和县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等21个单位和全县22个乡镇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专项巡察。

专项巡察聚焦项目招投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做到“见人、见事、见物”,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通过巡察,着力解决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主

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缺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或者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招投标的突出问题;着力压实项目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招投标市场公正廉洁、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工程招投标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目前,专项巡察组已完成对4个单位47个项目招投标工作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部分问题线索正在向县纪委移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