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 買家:打款後不見賣家發貨

“微信營銷”的核心概念就是“熟人經濟”。而一個微信群的人數有幾百人,尤其是興趣愛好群,一條廣告推送比起朋友圈,更能達到事半功倍效果,微信群也越來越受到微商們的青睞。但加入微信群的隨意性,也帶來安全隱患。“朋友帶朋友,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家住銅山區的王先生記得,他在微信群看到趙某發的玉石廣告後,添加對方為好友,沒想到被騙了。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王先生是一個玉石愛好者,對玉器有些研究。他通過朋友介紹,加入了一個玉石愛好者群,群內成員主要討論買賣玉器原石。他回憶,今年5月,他看到名為hty3356的微信號在群裡發送玉石廣告,王先生就與對方進行了交流。交談幾句後,對方主動添加王先生為微信好友。王先生看到,對方微信暱稱為“金連誠鈺一手批發,誠招代理”。雙方成為好友後,“金連誠鈺”給王先生髮了幾個圖片和視頻,都是關於玉石的資料。“‘金連誠鈺’是常州的一家玉石店,在我們圈裡面很有名,我就相信對方了。”王先生看對方發的玉石圖片不錯,就想買。他開始和對方談價格。對方給他發的視頻裡,其中有一堆小玉石,他和對方商定的是3500塊錢,另外兩塊大的玉石,商定是4500元錢,一共是8000元錢。打款前,王先生還長了個心眼,特意核實留下了身份證照片。而收款人戶名和身份證也吻合,王先生認為即使出現意外,也能根據身份證找到人。5月9日,王先生就通過支付寶向對方的農業銀行卡分兩次轉了8000元。收款後,賣家告訴王先生說他第二天發貨。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但隔日中午和晚上,他給對方發信息,都沒有收到回信。到了第三天,他又給對方發微信,讓對方儘快發貨不然就退款。“我說,收錢不發貨就構成詐騙了,我要報警了,他就把我拉黑了。”王先生詫異之際,又到微信群裡找“金連誠鈺”,但發現他已經退群。而他在群裡看到有一個人發的一張玉石圖片與他付款購買的玉石一樣,他就問對方這個玉石的來源。對方告訴王先生,玉石是他的,他已經付過款,但還沒收到。兩人對比微信照片、身份證照片,發現是同一人。王先生趕緊撥打了報警電話。

  • 交代:一個月騙了3萬多

6月7日,犯罪嫌疑人趙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今年27歲的趙某是濟南人,沒有固定工作。他對玉石行業懂一點,對山東玉石市場價格和行情比較瞭解,就做起了微信賣玉石的生意。剛開始,趙某隻是以次充好。今年二三月份開始,趙某用hty3356這個微信號在網上賣玉。但趙某手中並沒有存貨,而是盜用別人的照片發佈在朋友圈、微信群。很快,有個買家找趙某買玉,對方打了700元錢後,趙某根據網上圖片買了一塊價格低廉很多的玉石,郵寄給這名網友。嚐到甜頭的趙某就想到,通過微信“空手套白狼”。他開始不斷加入微信群。“群裡人大部分都不是好友,而且人多,加入退出都容易。”趙某說,他在多個玉石愛好者群裡發佈廣告,說手中有上好玉石。如果微信群裡有人找他買玉,他就把從別人那裡複製過來的玉石照片或者小視頻發給對方,再和對方談價格。談好價格之後,就讓對方打錢。趙某交代,有買家直接通過微信轉賬也有直接打到他的銀行卡里的。但收到錢後,趙某不給對方發貨,而是把對方拉黑刪除,還把用於騙人的微信號註銷,並將網上買的“黑卡”扔掉,再購買新的匿名卡並辦理新的微信號。短短一個月,趙某騙了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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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無獨有偶,李先生也是受害者之一。5月17日,有網友在玉石交流的微信群裡給他推薦一個人,說這人有玉石賣。王先生從群裡加了這個人為好友,這個人就是趙某。趙某自稱老家在山東,目前在常州做玉石生意。“我用的手機號也是江蘇的,因為江蘇人玩玉的比較多,這樣更讓對方相信。”趙某說,他和李先生確認玉石和價格後,依然是讓對方先付錢再發貨。李先生通過微信轉賬,5月20日轉了4000元,5月24日轉了5000元。但轉賬5000元之後,對方就不理王先生。李先生試圖打電話,卻沒人接,後來乾脆直接關機。幾日後,李先生的微信也被拉黑刪除。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寧夏的高先生非常謹慎,通過各種途徑核實趙某身份,以防上當。6月3日晚上,高先生通過一個美玉秀秀認識一個玩玉的朋友,他通過這個玩玉的朋友又認識了一個微信為玉你有緣的人,此人就是趙某。高先生和趙某聊了一會後,添加了趙某為好友。他看到趙某發的圖片裡有幾塊和田玉不錯,就和趙某談價格。6月4日,高先生通過微信給趙某打了1000元定金,6月6日,他再次通過微信給轉了15000元。收到錢後,趙某說他有事,次日發貨。但到了7日,趙某手機便無法打通。而高先生登陸微信發現趙某的微信已經因為涉嫌詐騙被封號。高先生說,為了預防上當,高先生也存儲了趙某身份證。但沒想到,趙某的身份證竟是假的。

趙某說,他的身份證是通過網上買的,用於註冊支付寶、微信。而在買家要求看身份時,他就將假身份證PS成自己的名字,然後發給對方,讓對方相信。“對方一看我提供的銀行卡戶名和銀行卡名字一樣,就相信了。”趙某說,他還以賣二手玉雕機的名義騙網友定金,加起來一共騙了33300元。為何好好的微商不做,要詐騙?“就是覺得來錢快。”但被抓後的趙某卻追悔莫及。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當地檢察院認為,現有證據可以證實犯罪嫌疑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虛假事實,詐騙他人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涉嫌詐騙罪。目前,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趙某以詐騙罪批准逮捕。

檢察院辦案人員說,一個微信號,配上商品的圖片信息和簡短的文字介紹,便將自己的“小店”經營得有聲有色,這一方便快捷的營銷方式正在迅速蔓延。但因為付款方式是買家直接將款打到賣家賬戶上,沒有類似“支付寶”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監管,交易存在一定的風險。

顧客儘量不要和微商個人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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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微信交易存在一定風險,買賣雙方沒有購買合同,而且沒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擔保,微商很多情況下都是通過微信直接轉賬付款,貨款往往在收貨之前就進入了賣家的口袋。很多騙子就是利用這一點,一旦收到錢立馬切斷聯繫。另外,在交易過程中要提高警惕,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來購買商品。此外,微信開店門檻較低,許多經營主體沒有經營資格,無法給消費者開具發票,這樣消費者一旦受騙很難維權。因此顧客最好避免和個人微商交易。而有些微商在微信上開設了專業的微店,或者依託於其他的購物平臺開設了專門的網店。和這些微商交易,消費者在出現糾紛時,維權還能有一些保障。

「網警提醒」部分微商騙局:只收錢不發貨,最後還將對方拉黑

來源:和田網警巡查執法、烏魯木齊網警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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