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我局出台意见以“三个提升”推动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

近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南京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聚焦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力、信息化建设水平、窗口服务质量“三个提升”,推动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

一是业务能力提升。从完善业务规范、强化业务管理、严格质量控制、大力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着力,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3550”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我局出台意见以“三个提升”推动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

二是信息化水平提升。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理,加大数据应用和数据分析保障力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阶段性评价,强化数据更新机制建设,建立稳定的数据维护、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面向公安、教育、地税、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是窗口服务质量提升。严格对标“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建立健全覆盖窗口、大厅的服务检查评价机制;注重抓好日常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树立先进典型;打造“金融+不动产登记”、“公证+不动产登记”等集成服务新模式,合理增设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实现服务网点下沉,服务半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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