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男子出獄後重操舊業 三次寄快遞販毒被判死刑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趙加琪)6月2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發佈2016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審判數據統計分析報告,並公佈8起體現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80”後無業男子劉幫在2012年因販毒獲刑,又在出獄後三次通過快遞販賣毒品約5000克,被判處死刑。

2012年11月6日,劉幫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2013年1月24日刑滿釋放。

2014年6月27日16時許,劉幫到廣東省廣州市某快遞公司,化名李波將一個紙盒寄往山東省煙臺市。劉幫離開後,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認為該快遞件可疑,遂報警。公安人員當日從上述紙盒中查獲甲基苯丙胺(冰毒)約600克。

2014年9月初,劉幫通過QQ、微信等方式與山東省招遠市的孟祥霖(已另案判刑)商定,以每克35 元的價格賣給孟祥霖甲基苯丙胺2000克。孟祥霖向劉幫提供的賬戶匯款6萬餘元后,劉幫從廣州市將裝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快遞給孟祥霖。同月25日,孟祥霖到招遠市某快遞公司收取上述包裹時被抓獲,公安人員當場查獲包裹內的甲基苯丙胺2000餘克。

2014年10月20日左右,劉幫通過QQ、微信等方式與山東省膠州市的陳曉宇(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商定,以1.05萬元的價格賣給陳曉宇甲基苯丙胺100克、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100粒。同月23日,劉幫通過某快遞公司將裝有毒品的包裹從廣州市寄給陳曉宇。同月26日,陳曉宇的妻子領取上述包裹後帶回家中交給陳曉宇。同月27日17時許,公安人員在廣州市番禺區劉幫租住處樓下將劉幫抓獲,並在其租住處查獲甲基苯丙胺2100餘克、甲基苯丙胺片劑280餘克;在番禺區劉幫的另一租住處查獲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粉末22.5克。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幫非法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劑,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劉幫多次以快遞方式跨省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社會危害大,罪行極其嚴重;劉幫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僅一年多又犯販賣、運輸毒品罪,系毒品再犯,應當從重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劉幫判處並核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罪犯劉幫已於2018年6月22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