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構造柱(建築圖紙裡符號為—GZ),通常稱為混凝土構造柱,是在砌體房屋牆體的規定部位,按構造配筋,並按先砌牆後澆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順序製成的混凝土柱。構造柱主要不是承擔豎向荷載的,而是抗擊剪力,抗震等橫向荷載的。
構造柱通常設置在樓梯間的休息平臺處,縱橫牆交接處,牆的轉角處,牆長達到五米的中間部位要設構造柱。
構造詳圖節點1
適用於基礎或者基礎梁頂面埋深大於(或等於)500mm時(距室外地面)。
構造詳圖節點2
適用於基礎或者基礎梁頂面埋深小於500mm時(距室外地面)。
構造詳圖節點3
適用於樓面梁(板)上設置構造柱。
構造詳圖節點4
適用於構造柱頂部與樓面梁(板)的連接做法。
剖面圖
【構造說明】
1、牆長超過5m或層高2倍時,宜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
2、牆體與構造柱連接處宜砌成馬牙槎。馬牙槎深入牆體60-100mm,槎高200-300mm並應為砌體材料高度的整倍數。
3、構造柱縱向鋼筋採用綁紮搭接時,全部縱筋可在同一連接區段搭接,鋼筋搭接長度為50d。構造柱縱向鋼筋搭接長度範圍內的箍筋間距不大於200mm且不少於4根箍筋
4、當樓板厚度不滿足鋼筋的錨固要求時,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在板下將樓板局部加厚,加厚部分與樓板同時澆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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