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4月26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自查整改报告;向社会真诚道歉,恳请公众谅解。

对于社会关注的安全性、豹骨来源及生产质量等问题,鸿茅药酒自查报告中称“是安全的”,“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并强调从未发布过“包治百病”等广告内容。

总而言之,鸿茅药酒一切都没问题。有问题的只是“没有认真研判风险,让导致舆情进一步扩大了”。

同时,对于外界关心的“跨省抓人一事”,鸿茅药酒也只字不提,不知鸿茅药酒这次的“真诚致歉”能得到公众谅解吗?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都是安全的,你不乱用,就不会死!!!”

首先,在报告的开头,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茅国药”)称目前清醒意识到“作为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承担不良反应直报和对药品质量持续提升的任务,以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请问意识到之后呢?是否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呢?

用词如此之慎重,让人不得不怀疑“鸿茅国药”有投机取巧,逃避责任的嫌疑。

接着往下看,在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中,鸿茅国药首先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安全性、豹骨来源及生产质量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共有四点,总结一句,“都是安全的,你不乱用,就不会死”。

我们一条一条来分析具体“问题”所在:

1. 声明:鸿茅药酒组方中的“制附子、制半夏、制天南星”都是炮制品,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鸿茅药酒是安全的。

那请问其他的药物成分呢?“附子、半夏、豹骨”明明出现在鸿茅药酒的说明书中?如何解释?尤其是豹骨,06 年以后国家就禁止宰杀活豹获取豹骨,只允许使用库存。请问此问题为何不回应?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至于“按说明书用法用量”,写进说明书就可以了,还需要在道歉公告中提醒,未免显得故作姿态,傲慢无礼。

2. 承认鸿茅药酒有不良反应。但很明显,采用的是“大事化小”的策略,将“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轻微症状作为挡箭牌糊弄大众。

既然做过毒性试验,请拿出合理的报告数据。

既然有不良反应,为何不早日告知众人?且最重要的是,“一天喝165斤会中毒”的鸿茅药酒究竟是不是毒药?请给出合理的证据,不痛不痒的声明还不如不开口。

3. 鸿茅药酒中“豹骨”的购买及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这一声明着实惊呆众人。

很明显,绕开了非法捕猎、买卖豹骨的话题。所有鸿茅药酒的豹骨成分都来自06年之前的库存???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且不说听着荒谬,就说鸿茅药酒厂区外围走一圈不到30分钟。这么巴掌大的地方再去掉办公楼、白酒厂房、药酒厂房,剩下的仓库能有多大?库存沿用十多年,还剩多少?还能用多久?

4. 一句话总结:公司生产是安全的,没有出现不合格产品。会承担不良反应直报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的主体责任。也就是说之前所有流通到市场的鸿茅药酒都是合格的???且之后公司承担的是“直报”的责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公司会对监管者负责,那……?

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逻辑,因为不存在不合格产品,所以鸿茅药酒不会对消费者产生不良反应???那第2条声明中的137例如何解释?

总之,鸿茅国药对于产品的回应,与之前对新闻媒体的回应说辞一致,几乎没有任何新意。根本没有切中事件重点。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鸿茅药酒真的从未发布“包治百病”广告吗?

至于广告投放问题,鸿茅药酒是这样表示的:

经过严格自查及深刻反省,认识到鸿茅药酒在近五年的广告投放中存在广告投放量大、下游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广告违规等问题;企业经营管理过度依赖广告、广告发布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我公司对由此引发的媒体争议、社会批评,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

1、近五年来,我公司作为广告投放主体,发布的广告平台为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经认真自查,广告发布过程均依法合规。但鸿茅药酒的全国各地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存在违规发布广告的问题。通过查询近五年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涉及鸿茅药酒的公告共计17个,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之后的公告有4个。

简单的说,鸿茅药酒的广告投放都是依法合规,违规的是各地的经销商和零售药店,也就是把广告违规的“锅”甩给了经销商和零售药店,自己只负“主体责任”而非“主要责任”,而主体责任属于党风廉政方面···

2、关于 “鸿茅药酒祝您:每天两口 健康长寿”广告语的创意,是因为鸿茅药酒产品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为: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因药酒剂型特殊,有酒的特性,容易出现消费者超过规定用量服用的情况,所以广告语表述为“每天两口”,是特意提醒消费者每天服用量不要超过“两口”,以保证用药安全;“祝您健康长寿”,则是一句祝福语。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为避免歧义,201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与我公司约谈,要求企业对凡是含有有可能引起误解、歧义、争议广告用语的广告全部改版、尽快停播。我公司已按要求停播有关广告,并交回了相关广告批文。

2018年改版后播出的广告内容特意增加“鸿茅药酒提示您,购买药品前请阅读说明书”的安全用药公益性宣传,同时也明确了鸿茅药酒是药品的属性。

看到鸿茅药酒关于广告词的解释,不得不佩服汉字的博大精深以及鸿茅药酒的神逻辑文字解释能力,“每天两口”能说是“特意提醒消费者每天服用量不要超过‘两口’,以保证用药安全”,真的不知道鸿茅药酒是如何从这四个字中,看出这么“深层次”的“提醒”意思?

另外,才发现原来不是“每天喝两口红茅药酒,就能健康长寿的意思”,原来鸿茅药酒的本意不在这?

3、近年来,鸿茅药酒饱受侵权产品、假冒产品的侵害,我公司从未发布过“喝鸿茅百病消”、“鸿茅药酒包治百病”等广告内容,也从来没有宣称过“鸿茅药酒能够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对此我公司将进一步调查其发布主体及来源,并进行追责。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看到鸿茅药酒这个解释,第一反映还是一个大写的“服”字,“喝鸿茅百病消”的广告词明明鲜红地印在张宝国代言的广告上,不知道张宝国看了之后心里有何感想?难道张宝国代言也不是鸿茅药酒请来的?

另外也真心建议鸿茅药酒的老总和公关们再好好认真看一下在各大电视台循环播出的广告,那广告词可是朗朗上口:

风湿骨病怎么办,每天早晚喝鸿茅。

肾虚尿频怎么办,补肾强身喝鸿茅。

脾胃虚寒怎么办,健脾养胃喝鸿茅。

气虚血亏怎么办,补气补血喝鸿茅。

六十七味药材好,呵护爸妈更周到!

一瓶鸿茅酒,天下儿女情。

至于鸿茅药酒整改措施,鸿茅药酒表示:

现已停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的全部广告;同时派出检查小组,深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速建立了从企业到零售终端的完整、严格、可控的广告宣传管理链条;对假冒鸿茅商标或商号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维权;积极宣传药品用药安全;承担社会责任、关爱患者健康、大力参与和推动社会公益活动。

对于整改措施,还是很佩服鸿茅药酒的公关和广告水平,最后还不忘加上为自己维权,以及“积极宣传药品用药安全;承担社会责任、关爱患者健康、大力参与和推动社会公益活动。”只是不知是维哪门子的权?做哪门子的公益?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只字不提“抓人”

纵观鸿茅药酒整份自查报告,全文除了表达鸿茅药酒“一切都没问题”,实在是再难以看出有致歉的意思。

鸿茅药酒既然能够意识到“没有认真研判风险,主动发声,主动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导致舆情进一步扩大”,可是却忘了让舆情扩大的根源和导火线在哪?

如果要致歉,也应该不能忘了被抓捕的谭秦东。

鸿茅药酒官方“道歉”……你们是想笑死我吗?

虽然酒厂之前曾被动回应此事,称因为谭秦东是第一个将鸿茅药酒称作“毒药”的人。这对于公司产品的销售影响非常大,很过分。而对于当地警方从内蒙古千里奔赴广东追捕谭秦东,酒厂方面声称当时只是报案说有人诋毁公司。对于警方将该事作为民间纠纷还是商业纠纷,或者刑事案件,企业并未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

不过,为何抓捕谭秦东?为何动用警方千里追捕?这无疑依然是公众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而报告全文只字未提“抓人”一事,对于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闭口不言,显然是想敷衍了事,蒙混过关。

只是这样的致歉算哪门子“真诚”?公众看了之后真的会谅解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