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懇請法院判處拐賣小孩的人販子死刑,並立即執行

懇請法院判處拐賣小孩的人販子死刑,並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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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老家鄰居不到三歲半的小孩被人販子拐走了!

千真萬確!

孩子的爸媽在家痛哭數日,已瀕臨崩潰的邊緣。

這種突然間失去孩子的撕心裂肺的痛,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永遠無法體會。

報警兩個月仍然無果,他們拿著娃娃的照片,四處懸賞,到處求人,希望找到孩子。

杳無音信!

最讓人氣憤的是,所有人,是的,身邊的所有人,沒有一個人指責過人販子的殘忍,全都責怪那個沒有看好孩子的奶奶,導致孫子被抱走。

孩子的奶奶當天就表示,要給孩子抵命,喝農藥、上吊,直到最後昏厥,住進醫院。

後來聽說老年人已經神志不清,她現在的身體狀況,恐怕已經等不到孩子被找回了。

2

在以往,人販子慣用的套路,是在大街上假冒小孩父母的朋友,騙取孩子的信任後把他抱走……

或者兩夫妻假裝吵架爭奪孩子,旁邊一個人來打圓場,說夫妻吵架了吧啦吧啦,以此混淆視聽避免大家報警……

最常見的,是一直悄悄跟蹤父母,或者假裝路人干擾父母,等孩子脫離父母的視線,強行抱走。此刻,就算父母警覺,對方已經坐上車子逃之夭夭……

這些套路,被曝光多了,大家都增強了警惕,只要父母的警覺心強,對方便無下手的機會。

但是,人販子的套路也正在更新換代,他們會利用父母防範最薄弱,內心最柔軟,人性最善良的一面,來進行行騙,併成功的奪走你的孩子。

3

當父母的人,防範最薄弱,內心最柔軟的地方在哪裡?其實就是孩子本身,愛自己的孩子,推己及人到愛別人家的孩子。

自己帶著小孩出去玩,經常會碰到與自己小孩玩得比較投緣的小孩,這時候,家長一般都不會干涉,甚至一度失去防範。在大家的意識裡,小孩子善良單純,都是不會騙人的。

但是,人販子也正是瞄準了這一點,用小孩來騙小孩。他們用人性的至惡,來對抗人性的至善。這一招,才是最狠毒、最無恥、最該遭天譴的。

下面是一個媽媽的真實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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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帶孩子去公園玩,中途遇見一個小女孩,看到小女孩與自己的孩子玩得比較投緣,她也就沒有過多的干涉,中途,小女孩說要到更好玩的地方去,這時出現了一對情侶,要小周給他們拍照,拍完之後,自己的小孩也被拐走了。

因此,家長以後一定要這樣教育小孩,在外面叔叔阿姨的話不能相信,就算小朋友的話,你也要多留個心思。畢竟你不知道,和你玩耍的小朋友,他是不是已經被壞人控制了。

父母的多疑、敏感,永遠都不應該受到指責。因為你不知道,你的一個不留意,你的內心一善良,帶給孩子的,是天堂到地獄般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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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同的統計數字,中國每年失蹤兒童不完全統計有20-30萬人左右,能找回的大概只佔不到0.1%。

也就是說,你的孩子一旦被拐走,有99.9%的幾率是找不回來的。你必須做好永遠失去了他的準備。這很現實,也很無奈,更是相當的殘酷,想來讓人頭皮發麻!

那麼,你的孩子在脫離你之後,他將過上怎樣的生活呢?他有可能不會當即死去,但絕對生活在無法想象的人間地獄之中。

阿彌陀佛。如果你覺得他會像《親愛的》中一樣,被買來的父母當親生孩子一樣對待,那隻能說明你把這個世界想得太簡單了!

像電影《失孤》中那樣,他們被一些人家收養,或被當成童養媳,那隻能說是他們的幸運。

你的孩子,將被掰斷手腳,打致殘疾,身體上被劃上傷痕,然後扔到街上去行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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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被打殘疾在街上乞討,為人販子賺取不義之財的孩子是如何生存的,可以從一篇新聞中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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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用硫酸燒他們,這個女孩對人販子哀求道:“叔叔,求你別用硫酸了,還是用刀子割吧”。

你的孩子,可能被摘到器官,被賣到黑市中去,失去生命。

關於人販子摘小孩器官的說法,在網絡上一搜,就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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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隨機的採訪即可發現,大家對這種行為,深信不疑,恐怖之極,已經紮根在小孩的內心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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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也有可能,身上鎖住鐵鏈,被關在陰暗的角落裡,受盡折磨,只等你去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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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問原因,他們就是這麼殘忍。

***

知乎上有一個回答,將人販子分成了三類:

三類人販:有犯罪前科的人,靠搶,靠騙,拐走小孩後送到深山老林的農村。

二類人販:有完整的產業輸送系統,善於多人一起做局,偏向團隊化、正規化、流程化了。三類人販拐賣的小孩,有些直接送到二類人販手中。

一類人販:算是比較高級別的人販,也是最兇殘的一類,他們給富商服務,有良好的渠道,可倒賣器官。還可培養艾滋病小隊,進行討債。被一類人販摧殘掉的小孩,有些也會直接流入二類三類人販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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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些人販子在中國,導致多少稚嫩的孩子過上慘不忍睹的生活。摧毀身體,失去生命。演變出多少慘絕人寰的人間慘劇,與生離死別。讓多少父母一輩子遭受失去孩子的錐心痛苦。

他們挑戰了人性最邪惡的一面,讓這片土地充滿窮兇極惡,讓我們的小孩無法安全的走在大街上。

對人販子的容忍,就等同於自己在犯罪!

5

我為什麼建議對人販子判處死刑?

很簡單,就像傳銷一樣,他們的犯罪成本太低了。被拐賣兒童會發生什麼,沒有誰比人販子更清楚。而他們的後果呢?一般判個5-10年有期,情節嚴重判個10年以上。而且表現好,還可以減減刑。

因此很多人出獄後,很快就重操舊業,那些被捕的人販子,大部分都還有前科。那些非法購買兒童的家庭,只要不阻礙司法查案,一點事情也沒有。

這種情況下,如何改變現狀?只能對人販子的犯罪行為處以重典,釋以極刑。才能用根源上減少被拐賣事件的發生。

有人說買方市場一直存在,這種事情就無法根治,也有人說,如果處以死刑,不但無法根治人販子,反而會導致其破罐子破摔,危及孩子的生命安全。

就像吸毒一樣,買方市場何嘗不是一直存在,但是身邊又有幾個吸毒者呢?我們有誰走到街上會擔心被搶打死?這何嘗不是因為嚴厲的打擊。但是現在的情況是,身邊不斷有小孩被拐賣,多年找不到,逼瘋父母,犯罪分子卻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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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的孩子,不敢安全的走在街上。

對人販子處以死刑或許無法根治拐賣小孩,但是絕對會使此種犯罪大幅度減少。有可能會讓每年20萬的失蹤小孩,減少到1萬。這1萬兒童可能會比先前更受虐待,可能失去生命的機會更大,但是,我們或許應該記住這些話——

“解決刑事犯罪的問題是長期的鬥爭……必須依法從重從快集中打擊,嚴才能治住。搞得不痛不癢,不得人心。要講人道主義,我們保護最大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義!”

這是35年前那種嚴打中,偉大領袖說的話,在今天它依舊實用。

2017年11月2日,拐賣9名兒童的人販張維平當庭說:“希望法院判我死刑,立即執行!”

其實,人販子在內心都覺得自己的行為該死該殺。

那就別留情面了,成全他們,判他們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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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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