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轉擴!廣西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出爐

轉擴!廣西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出爐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印發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

各市、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區直、中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兩項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81號)要求,現將《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0年2月29日

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保障有序復工復產復學等,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81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

  全區各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高度重視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和僥倖心理,壓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充分認識復工復產復學後人員流動、人群聚集等可能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指導城鄉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等樹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按照現行方案和要求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盡最大努力減少聚集性疫情發生並防止疫情蔓延,保障經濟社會秩序有序恢復。

二、嚴格防控措施,減少聚集性疫情發生

  各地在落實自治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場所 “十嚴格”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轉發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召開會議防控指南等11個指南的通知》相關要求,做好家庭、會議、市場、商場、超市、旅店、醫療機構、社區(鄉鎮、村)、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工業企業和建築施工企業、客運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大專院校、監管場所、養老機構(老年福利院)、兒童院、精神病院等重點場所、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聚集性疫情發生。

三、及早發現苗頭,及時報告聚集性疫情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156號)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監測方案》要求,各級各單位發現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疑似情況,要立即採取強有力措施並及時向屬地疾控部門主動報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新冠肺炎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監測,加強流行病學調查和關聯性分析,及早發現聚集性疫情苗頭,對達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聚集性疫情標準的,及時報告、規範處置。

四、深入細緻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規範疫情處置

  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20﹞156號)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要求,屬地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當於24小時內完成個案調查,並及時進行密切接觸者登記。要深入細緻開展報告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調查內容除所有病例的感染來源、密切接觸者等信息外,還應重點調查病例間的流行病學聯繫,分析傳播鏈。規範採集病例標本,及時開展病原檢測,做好居家和疫點消毒。同時,做好疫情進程報告、結案報告和5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原始標本上送工作。達到疫點封鎖標準時,應果斷採取封鎖措施。

五、加強病例救治,規範病例管理

  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則,規範做好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轉運和治療。發現疑似病例後要按規定及時送往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加強對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救治,努力降低病死率,提高治癒率。規範做好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隔離治療、標本採集和實驗室檢測以及解除隔離出院後健康管理工作。

六、全面排查密切接觸者,規範隔離醫學觀察

  嚴格按照現行標準判定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全面追蹤排查,及時安置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做好體溫測量和登記,按規定開展核酸檢測,一旦發現密切接觸者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或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應立即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達到解除隔離標準時,應及時解除隔離醫學觀察。

七、加強消毒,規範垃圾廢物處理

  加強對社區和公共場所環境衛生治理、預防性消毒,規範垃圾分類和收集,及時清理、處置,開展滅蠅、滅鼠。對出現確診病例的社區和公共場所,要嚴格進行環境消殺,按照相關規範要求,適當擴大消殺範圍,加密消殺頻次。

八、強化宣傳教育,倡導健康行為

  各地繼續加強全民新冠肺炎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倡導公眾在疫情防控期間養成不聚會、不聚餐、少出門、勤洗手、戴口罩以及自我體溫監測、有發熱等不適及時就醫的衛生健康行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九、正面引導輿論,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切實加強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全社會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宣傳政府依法、科學、規範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及時回應媒體關切,引導群眾切身感受疫情發展的向好趨勢。全面做好政策解讀,進一步凝聚民心、堅定信心、穩定人心。

十、強化工作指導,監督責任落實

  各地要充分發揮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作用,加強對重點地區的指導,聚焦重點時段、重點環節,持續加大督查指導力度,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保障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科學、精準、有序、有力、高效開展。要動態評估疫情防控工作進展,及時總結,通報批評防控不力的地區和單位。對因思想鬆懈、工作不力導致聚集性疫情發生的,要嚴格問責。

主管| 平南縣委宣傳部

出品| 平南縣融媒體中心

來源| 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審核| 韋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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