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80後”副縣長折戟的沉思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綏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陳英,利用分管教育工作的職務便利,於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間,為承建該縣教育系統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老闆謀取利益,事後由其胞弟陳祺收受或通過他人代收等形式,收取好處費等共計人民幣1203萬多元。近日,法院以受賄罪分別判處姐弟倆有期徒刑13年、11年,並分別處以罰金人民幣150萬元、120萬元;沒收二人各自退繳的贓款人民幣111萬元、100.5萬元及孳息,上繳國庫。法院將繼續追繳其尚未退出的犯罪所得贓款。

2013年6月,33歲的陳英“祿星高照”,走上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領導崗位。在縣這個地方層級,常委可謂“位高權重”了。年紀輕輕就受到這般重用,理應嚴以律己,倍加珍惜、努力才對。然而,陳英走馬上任不到一年時間,就開始利用職務之便,肆無忌憚、貪得無厭地搞權錢交易。究其原因,除了權力未能受到有效約束、監督未能真正落實到位,一個重要內因,就是這位年輕女幹部升遷之路一路“綠燈”、一帆風順,以致其得意忘形、忘乎所以。

“為政之要,莫先於用人。”今日中國,正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這就要求我們,站在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的高度,以更長遠的眼光、更有效的舉措,及早發現、及時培養、源源不斷選拔使用適應新時代、新任務要求的優秀年輕幹部。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屋建瓴、從長計議,著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在糾正唯年齡偏向的同時,改進後備幹部工作,優化幹部成長路徑,落實常態化配備目標,年輕幹部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長江後浪推前浪。對年輕幹部,既要用心培養,更要充分信任,對他們當中真正德才兼備、成熟較早、能力較強者,不但要大膽使用,而且還要破格使用。只是“大膽使用”,並不是“火箭提拔”“破格使用”,更非“不設門檻”。2018年6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於適應新時代要求 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意見》時指出:“幹部成長是有規律的,年輕幹部從參加工作到走向成熟,成長為黨和國家的中高級領導幹部,需要經過必要的臺階、遞進式的歷練和培養。”他還形象地比喻:“早熟的果子長不大,拔苗助長易夭折。幹部多‘墩墩苗’沒有什麼壞處,把基礎搞紮實了,後面的路才能走得更穩更遠。”

在筆者看來,“墩苗”的好處,在於“歷練”幼苗,促使其植株茁壯生長,協調營養生長和生殖生長,提高後期抗逆、抗倒伏能力。同樣道理,年輕幹部也需要“墩墩苗”。反之,“春風得意步青雲”,難免出現“頭重腳輕根底淺”,經不起風雨洗禮,擋不住金錢誘惑。

給青年才俊“墩墩苗”的例子古已有之。人稱“江陵神童”的張居正,自幼聰明好學,嘉靖十六年(1537年),13歲的他從荊州到武昌參加鄉試。當朝著名才子、身為湖廣巡撫的顧璘得知“將要錄取的頭名”,是小小少年張居正時,反覆琢磨著,若張居正13歲就中舉,以後可能會因為自滿而消磨了上進的志氣,不利於健康成長和長遠發展。於是,他決意給張居正一些挫折,讓他記住,促其發奮。一晃三年過去。嘉靖十九年(1540年),16歲的張居正如意中舉。原來,顧璘當年刻意“耽誤”張居正的目的,也是為了“墩苗”。後來,張居正果然做出一番事業,不僅沒有因受挫折而斷送仕途,反倒成為國家棟梁,成為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

“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加快培養和使用年輕幹部,既是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保證,也是一個敏感的、現實的話題。換句話說,重視並積極培養年輕幹部,是關係黨的事業後繼有人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任務。只是,培養既要講方法,也要把好度。否則,像“80後”陳英那樣,揠苗助長,怕就容易夭折、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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