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又是一年桃花春,苍山毓秀松柏青;

忠诚为民谱新曲,滴滴情染百花红。

又是一年清明到,黄土怎掩相思情;

英魂未远音容在,泪观纸鹞舞长空。

这么多年,我们从未忘记

兄弟,你们的背影永远定格在我们心里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那些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

他们的故事从未曾忘记,

他们的精神也一直给

予我们前行的力量!

四月清风,

让我们在回忆中,

致敬、缅怀、前行!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张留成

张留成: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扶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机动中队中队长。2005年11月14日,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5年1月22日,张留成同志带领4名民警在S102省道大李庄执勤点执行春运安全检查任务时,被一辆违章行驶车辆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年仅41岁。张留成同志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席元奇

席元奇:男,1964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太康县公安局常营派出所所长。2007年11月12日,被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7年3月22日凌晨,因连续工作过度劳累,在值班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3岁。席元奇同志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嘉奖4次,被评为河南省中原卫士、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郭用明

郭用明: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郸城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副所长。2007年11月,被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7年12月,被河南省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2006年11月3日凌晨3时许,郭用明同志在追捕驾车逃窜的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1岁。他曾数次与手持凶器的歹徒顽强搏斗,并亲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人,多次受到表彰。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齐玉宝

齐玉宝:男,1957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周口市公安局副处级侦查员。2009年12月被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齐玉宝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数千起,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1月5日23时37分,齐玉宝在指挥侦破一起特大系列高速公路扒窃案件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时年51岁。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李国富

李国富:男,195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原周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2003年9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身患多种疾病,但仍带病坚持工作,2003年10月份,经医治无效不幸牺牲。李国富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各1次,多次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张宏涛

张宏涛:男,1969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周口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自从事公安工作以来,张宏涛同志一直奋战在工作第一线,先后指挥和参与侦破各类重特大案件数百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受到嘉奖。2010年2月,被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郑贺平

郑贺平:女,出生于1951年6月1日,汉族,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副局长。2001年10月28日,郑贺平在去郑州市省公安厅汇报监管工作途中突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享年50岁。郑贺平曾多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出席过全国表先大会,200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2年2月,被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巴进

巴进:男,汉族,生于1960年5月,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0月入警。历任沈丘县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纸店镇副镇长兼派出所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大队长。2010年6月21日,巴进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0岁。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3次,并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2011年6月15日,被公安部追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李永杰

李永杰:男,生于1968年2月12日,汉族,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商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谭庄中队指导员。2010年12月16日晚,李永杰外出执行抓捕逃犯任务途中,在与战友下车检查所乘车辆故障时,一辆违章大货车突然高速向他们冲来,危急关头,李永杰奋力将身边的两名战友推开,保护了战友安全,自己却被大货车碾压在地,不幸壮烈牺牲,年仅42岁。2012年7月,李永杰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2年10月29日,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胡沂东

胡沂东: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西华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警衔。2014年11月10日,胡沂东因连续加班,突发脑溢血,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4岁。2015年10月31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此外,还有30多名公安民警(职工)因公牺牲,他们是王天顺、王兴智、张来生、胡永兴、韩大兵、许玉山、苏殿轩、赵志华、王军辉、刘东林、卢立新、黄怀玺、翟保平、谭玉华、董海盈、李四海、邵建生、张云华、冯民献、杨宪彬、刘旭北(职工)、杨家华、李宝臣、邱军魁、王富超、张恒忠、李旭亮、苏志民、张振林(职工)、李献忠、尹超(职工)、杨建华、徐家兴、赵重、王予东。

为了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宁,他们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英雄赞歌。时间的长河流淌不息,却冲刷不了我们对英雄的怀念,你们的英勇,我们时刻牢记。向英雄致敬!

【清明祭英烈】致敬、缅怀、前行——祭周口公安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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