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深圳家长,今明两年,小、初学位申请事项来啦(上)


@深圳家长,今明两年,小、初学位申请事项来啦(上)


3月底,深圳南山、龙岗、坪山、龙华各区教育局陆续开始发放“2019年、2020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事项”,包括政策预告、申请材料、申请日期、新增学位等信息,家有娃要上学的家长们快来看看吧~


南山区 招生政策预告


1.南山区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学区锁定政策的学校(含小学和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上一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比如,2020年申请小一或者初一学位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备注:蓝本租赁信息的政策还不明朗,待官方进一步公示。


2.从2019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遵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中“两个一”的基本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居住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4.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龙岗区 2019年公办、民办统一平台招生事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将全部采取统一平台招生。

4月中旬龙岗区将启动2019年招生工作,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须递交材料如下: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7月中旬对于尚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开展补录工作,继续采用统一平台报名、录取,须递交材料如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合法有效的居住证,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所材料等。


关于2020年使用租赁材料申请学位事项

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通知,2019年5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凭证》仍可正常办理),此项变动对2019年入学没有影响。为确保2020年及以后申请入学不受影响,建议计划使用租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庭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及时联系楼栋的网格员登记居住信息。有关2020年秋季入学的具体要求,龙岗区将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坪山区 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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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学校(规划名)




六联社区金碧路以南、东纵路以西及锦龙大道以东片区,坪环社区比亚迪路以南、体育三路以西及大山陂水库管理线以北片区,沙湖社区坪盐大道(在建)以东、业通路(规划路)以北片区。

(注:与中山小学招生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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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学校(规划名)




坪环社区比亚迪路以北片区,江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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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坑学校(规划名)




坑梓街道和龙田街道厦深铁路以南片区,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南布社区,竹坑社区,田心社区内坪山河以北片区。(注:与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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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学校(规划名)


田头社区金田路以北片区,石井社区兰景南路(规划路)以东片区。“田心社区、田头社区金田路以南片区”,在该片区新学校建成前,暂时划入田田学校(规划名)招生范围,待新学校建成后,调出田田学校(规划名)招生范围,划入新学校招生范围。

大学区试点学校

2019年坪山区继续试行大学区招生政策,将部分学校招生范围合并组成大学区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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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区


1.坪山中心小学、均田学校(规划名)2所学校组成大学区招生。

2.中山小学、马峦小学、锦龙学校(规划名)3所学校组成大学区招生。

3.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竹坑学校(规划名)2所学校组成大学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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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区


1.坪山中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招生。

2.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招生。


大学区招生方式

属于大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填报大学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学校,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由学生家长根据实际自由选择填报,不设置积分加分项。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先类型积分、后志愿、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例如:如果A、B、C三所公办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属于大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填报大学区范围内的A、B、C三所公办学校。


2019年秋季入学材料准备

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计生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社保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前一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1年)。2019年秋季入学,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保缴交记录。

计生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居住证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给予一定加分。


3.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4.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社保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前一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1年)。2019年秋季入学,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保缴交记录。

计生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6涉及提供无房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家长须提前到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

关于2020年秋季入学若干事项

关于租房材料有关要求

家长租住有合法产权的商品房,2020年申请学位时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前办理,有效期超过入学当年9月30日。

家长租住无合法产权房产,根据房屋租赁部门政策,将不能办理符合2020年学位申请时限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建议家长于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一是在社区网格部门及时登记居住信息,二是及时更新居住证登记地址)。2020年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要求,将按市有关政策执行。

关于入伙通知书要求

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还需提供入伙通知书(2019年为政策缓冲期,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从2020年秋季起正式执行)。

龙华区

学位预警

根据前期学位调研数据,预计2019年龙华区小一学位总缺口高达10286个,初一学位总缺口2012个。

公办学位紧张,尤其是龙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龙华第二小学、龙华实验学校(小学部)、观澜第二小学等学校学位较为紧张;福苑学校(小学部)、龙华中心小学、松和小学、清湖小学、龙华第二实验学校等也会有不同程度紧张。民办学位也将“一位难求”。

由于学位总缺口较大,新校借址、学生分流的情况将继续存在。

注:市教育局对“就近入学”的解读是,“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全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新增学校

今年新增学区范围的公办学校共有8所,其中新建学校为6所,还有2所(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和第三实验学校)为去年招生但未划分学区范围的新校。

新增学区划分范围涉及大浪街道、龙华街道、民治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以及观湖街道。请各位家长根据自己的居住地认真查清所属学区范围。

具体新增学校的学区划分范围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

公告 | 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入学材料有调整的事项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印发的最新文件,个别入学材料有所调整,请家长留意。

1.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今年起不需再提供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但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所需材料可参考2018年文件(见下方),最终以今年招生文件为准。

2.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若父母均为非深户,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其他所需材料可参考2018年文件(见下方),最终以今年招生文件为准。

3.军人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各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军人子女在网上申请本市义务教育学位时,无需提供军人子女就读证明,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技术核验资料。

其他所需材料可参考2018年文件▼

超全攻略!龙华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非大学区)

其他注意事项

1.非深户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6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租房的家长,须提交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入学资料核验期(2019年6月份前)处于未过期状态。

3.目前我区实行学位房锁定,请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家长服务通道”的“学位房查询”,输入房屋编码自助查询。未被学位锁定的房屋才可申请学位。

4.请租房的家长于3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员登记住房信息。

5.请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家长务必在3月31日之前完成计生信息登记和信息核对。请家长注意:我区入学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有两种办理渠道: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下方二维码),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以上就是深圳这四区关于今年学位申请的注意事项,下期我们将公布剩余几个区的信息!

来源 | 深圳市南山区、龙岗区、坪山区、龙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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