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可憐……通州送餐小哥深夜撞垃圾堆身亡,施工方賠58萬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劉某是某外賣平臺的送餐員,在一次騎電動車送餐過程中,由於凌晨光線不好,車速過快,撞到了路邊的一堆建築垃圾上,最終搶救無效身亡,劉某的父母將該路段的產權人和施工方訴至法院。

可怜……通州送餐小哥深夜撞垃圾堆身亡,施工方赔58万

圖文無關

記者今日獲悉,通州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判令道路產權人承擔五成責任,賠償劉某的父母58萬餘元。

原告劉某的父母稱,此次事故造成劉某死亡的後果,給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難以彌補的痛苦,劉某作為家中次子,是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勞動力之一,他的死亡給整個家庭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及經濟壓力。被告一該路段的產權人稱,該路段的工程已承包給被告二施工方,且認為劉某在發生事故時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且沒有佩戴頭盔,事故是因其不遵守交通法規所致,因此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而被告二施工方則稱該路段在事發時已竣工驗收且已完成了交付工作,因此亦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是因公共道路堆放建築垃圾,妨礙到劉某通行所致。因無法確定實際堆放人,故應該由涉案道路的管理養護部門承擔過錯侵權責任,被告一作為該路段的產權人,對該路段有養護管理義務,應該由其承擔侵權責任。因涉案道路已經通過竣工驗收,道路已經通車,原告方要求施工方承擔侵權責任的主張,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綜合考慮事故中劉某的違法行為及現場道路通行狀況,確定由劉某承擔50%的責任,被告產權人承擔50%的民事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令道路產權人賠償劉某的父母58萬餘元。

法官提醒各位外賣小哥,工作雖忙,但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騎電動車或摩托車一定要佩戴頭盔,同時控制車速,注意行人和障礙物,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會給親人留下無窮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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