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河津交警:無證駕駛套牌車法不容情嚴處罰

河津交警:無證駕駛套牌車法不容情嚴處罰


10月16日,河津交警大隊小梁中隊按照開展打擊機動車假牌套牌假證違法行為文件要求,聯合運城交警支隊人員在轄區內結合緝查布控系統查處違法行為時,處理一起涉牌涉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1:49分,預警系統提示車牌號為晉LAE976的藍色寶駿小型轎車涉嫌套牌,路查民警立即部署精準查處。該車輛由北向南行駛至小梁中隊門口時發現前方執勤民警,為逃避檢查立馬調頭選擇小道行駛,民警發現警情,第一時間部署堵截。成功堵截後,駕駛人員主動承認自己沒有駕駛證,車輛也無相關手續。民警將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經辦案區民警利用公安網查核,駕駛人呂某山,未取得駕駛證;涉案車輛無上戶信息。民警對其不顧安全,冒然調頭逃跑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以身邊的典型事故案例作為教材,提醒駕駛人汲取教訓,學習安全出行常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實施辦法,對當事人給予罰款7000元的合併處罰。

河津交警溫馨提示:套牌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便於逃逸,給偵破工作帶來巨大影響;機動車風險防範基本為零,假牌、套牌車輛不能投保機動車強制險,一旦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無賠償能力,傷者難得到及時救治,死者難得到應有的賠償,造成社會不穩定;不僅給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隱患,而且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積極舉報涉牌涉證行為,警民聯合,全力打造平安和諧文明有序社會環境。(楊青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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