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特約撰稿 徐明強 時間:2018-08-30
——兼議“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引爭議”事件
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邊界問題一直是現代社會面臨的核心議題。清末嚴復翻譯密爾的《論自由》,中文書名即為《群己權界論》。所謂“權界意識”,就是指一種個人權利意識,要求共同體內部成員相互承認彼此擁有的基本權利,強制自己恪守權界,不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梁漱溟將中國傳統社會稱為“倫理本位”,費孝通也指出中國社會是“差序格局”的鄉土社會,依靠人與人之間的倫理親疏關係來建構社會秩序。言下之意,中國傳統社會的個體之間並不存在明確權界意識,公私之間更是缺少清晰邊界。
現代個人權利意識的引入改變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權界意識,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與市場經濟相關聯的契約精神、權利觀念深入人心,普通民眾開始注重維護自己的個人權利,以公侵私在道義上失去了不證自明的正當性。但社會價值觀念的轉變並不意味著問題的消解。當個人權利獲得正當性以後,隨之而來的可能就是以個人利益為由否決公共利益。這種傾向發揮到極致,就會演變為日裔美國政治學家弗朗西斯·福山批評美國時所提出的“否決型政體”——個人和小集體濫用否決權,以個人權利否決公共利益,共同體內部難以達成共識。很明顯,這種公共利益的旁落同樣也會使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化為泡影。
這並不是抽象的政治哲學語言,恰恰相反,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分歧充斥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下面這個案例:2018年8月17日,北京衛視《向前一步》節目報道稱,某小區大部分住戶都是出入不便的老人,得益於老舊小區整治方案,現在能加裝電梯。但加裝電梯的工作因一樓住戶柳先生不同意而遲遲無法施行。在各種後顧之憂都被解決後,柳先生最終吐露出反對加裝電梯的真相:原來他的老伴在20年前身患重病,多虧柳先生悉心照料才得以好轉,他擔心加裝電梯的工程噪音會影響老伴病情,所以堅決不同意。在“個人權利本位”的思維下,媒體截了這段視頻,並配上了“為你對抗全世界”的褒義標題,網友對柳先生的行為也是大加讚賞,呼籲“這個七夕,為這份相濡以沫的愛情點贊”。
如果從“權利優先於善”角度來看,柳先生的行為無疑是正當的。在權利保障這個問題上,並不適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社區內部大多數人的福利也並不具備天然的正當性,更不能以此為理由來侵害柳先生和他妻子的個人權利。相反,柳先生為維護妻子的身體健康而行使“否決權”的行為反而是正當的,這也就是媒體和社會大眾為何對其讚賞有加的原因所在。
但如果跳出權利本位的思維方式,從城市社區善治角度來看,柳先生的行為就值得商榷。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政治哲學家都開始思考“正義能否與善的考量分離開來?”在這個問題上,麥金泰爾、泰勒、桑德爾等人的回答構成了“社群主義”的基本思路,“共同體主義”成為和“個人主義”相對應的思維方式。在“共同體主義”下,個人權利只有放在社群內部的共同體福利維度之上才能得到真正的理解,此時對美好生活的追求才能得以實現。正如桑德爾在《自由主義與正義的侷限》一書中所言,“在政治清明昌盛之際,我們在共同體中能夠了解一種我們無法獨自了解的善”。
如果這種觀念對應到現實生活中,那麼公民以個人權利來否決公共利益的行為就不再具有不證自明的正當性,或者說,公民使用“否決權”這一行為本身也需要設置邊界。在“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引爭議”事件中,柳先生的行為就值得重新考量:他有權利在公共事務中提出自己的利益訴求,同時也可以對一些公共事務行使“否決權”,這是他的權利。但同樣,他的這種否決權也存在一定邊界,他應該清楚,個人權利只有在共同體的共同福利中才能得到很好地體現,在個人權利和社區善治之間,還是需要傾向於後者。
當然,這並不是說,公共利益再次獲得了侵害個人權利的資格,也不是說在老舊小區安裝電梯的過程中就無需考量公民個人的特殊要求。在這個過程中,依然需要考量公民個人權利,例如對於柳先生所擔心的“加裝電梯的工程噪音會影響老伴病情”這個問題,就需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比如,可以採用更好的安裝技術、更快的安裝速度,將噪音降到最低程度;或者給柳先生一定的補助,讓他們在電梯安裝過程中暫住賓館。如此,公民個人權利能夠得到維護,同時公共利益也得以滿足,社區善治、美好生活才能成為可能。
(作者系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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