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3 公益慈善機構應該收“管理費”嗎?

公益慈善機構應該收“管理費”嗎?捐款人不太願意支持“管理費”,這好像是大眾的普遍心理。人們都覺得我捐的錢就是讓你直接用於被救助人的,不是給你發工資,租辦公室,做員工培訓的。我記得報紙上以前有個消息說某個捐款人得知自己的部分捐款被用作“管理費”還在媒體上對這個機構進行投訴,說這個機構運作不透明,濫用捐款。

國外的通常做法是將捐款分為兩大類:限制性和非限制性的。限制性的是捐款人在捐款的時候就對捐款的用處有一定的指向。即便這類捐款,公益機構也是有權利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費”的。比例的高低各個機構不同,通常在5-18%之間。非限制性的捐款就是捐款人沒有特別的指向,公益機構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自由使用。但每年都要對公眾公佈所有捐款的使用情況。根據筆者的經驗,誠實地講,非限制性的捐款中相當部分都用於工資,房租等管理費用了。原因很簡單,限制性捐款中的那百分之幾的管理費根本不夠用。

那是不是這些機構太浪費了呢?不排除有個別現象,但是大多數的中國公益慈善機構都是在生存線上掙扎的。你想想看,項目是要有人做的吧,工作人員是要工資的吧;公眾希望你財務清楚,那麼總要有專職的財務人員吧;公眾還希望你財務公開,那麼僱傭第三方的審計公司也需要錢吧;公益機構就應該租用簡陋的地下室辦公?合理的房租電話總是需要的吧;如今沒有電腦怎麼辦公?基本的辦公設備也是需要的吧?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不用志願者呢?對於長期性的工作,使用志願者是不可行的。而且公益機構的很多工作不是大眾的理解給孤兒院的孩子買點書籍和玩具什麼的,而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有社會學,心理學,醫學,經濟學,教育學的背景。社會上還有一種錯誤的認識就是在公益組織工作的人就是單純的獻愛心,是不應該拿工資的,或者只應該拿很少的工資。但其實我們都不是比爾蓋茨,大家都要養家餬口。在這個行業,光靠熱情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有專業的人員和規範的組織,而這些都是需要經費的。

為什麼公益事業在中國一直髮展不起來?經費不足,吸引不到好的專業人才是原因之一。公眾不認為這是一個行業,而是一種奉獻。在這行的人要麼是超級有錢,要麼是不求任何回報的理想主義者。總之,不是一個普通人可以考慮的行業。而在美國,非營利行業(包括醫院,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公益慈善機構)的GDP佔美國全國GDP的5%,雖然在公益慈善機構的工作報酬比重商業公司低一些,但是也是可以謀生的一個正常職業。

媒體曾經曝光過一些慈善機構貪汙濫用捐款的現象,而這些機構的創建人在當初都是充滿熱情和理想的。但是理想的實現是要有一定的支持的,如果一味要求公益機構降低自己的管理費用,擠壓這些機構的正常生存空間,反而會導致更多的暗箱操作和不透明。

一個健康發展的公益機構要保持一定的工資水平,來保證吸引到高質量的人才;要不斷對其員工進行培訓,使他們不斷提高和創新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要有完備的財務和IT系統,才跟得上時代的要求。對於捐贈人來說,只有當你的善款交到真正可以讓其發揮作用的人手中和機制健全的機構中,才達到了你了當初捐款的目的。不要因為省了小錢,而浪費了大錢。

公益慈善機構應該收“管理費”嗎?

你還會拒絕捐助合理比例的管理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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