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 来安县盘活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有成效

一是加强调度,建立工作机制。为提高财政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来安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回收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股室共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盘活存量资金。根据各级财政工作要求,财政局各支出股室积极梳理账户中各项目资金,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资金进行统计,汇总上缴国库。2018以来来安县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共3980.7万元,其中可统筹资金124.6万元,按原用途使用3856.1万元。

三是规范程序,助力脱贫攻坚。县财政汇总统计存量资金后,按照回收存量资金不同性质,对其中不可统筹部分按照原用途继续安排用于项目支出,对可统筹部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8号)文件和安徽省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立即上报县政府审批,将可统筹部分50%资金安排用于当年脱贫攻坚。

四是加快支出,发挥资金实效。经政府同意后,安排用于脱贫攻坚脱贫攻坚财政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共62.3万元,通过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用于产业扶贫种养业补助项目,目前已全部形成支出,共补助两个乡镇327户贫困户,切实发挥了盘活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效益,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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