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验明正身”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第一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评论员 赵志疆

目前,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电动自行车盗窃案多发、交通违法高发、火灾事故频发等,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日前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项目协调会召开,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进行安全部署,将以港区、荥阳、登封作为试点,推进车牌登记安装。

机动车流中,电动自行车左突右冲的身影随处可见,随意横穿马路、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驶入机动车道、逆行、超速超载……发生在电动自行车上的各种交通乱象,早已令人见怪不怪。据郑州市交警部门统计,郑州市平均每天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达130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近七成。所有这些,都指向一个共同的问题:电动自行车是应该好好管一管了。以登记上牌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验明正身”,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其实,规范管理对于电动自行车主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登记上牌意味着不规范产品会被拒之门外,由此使骑行者的安全更有保障;上牌之后,电动自行车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一旦不慎丢失,也更加容易报警处理;更为重要的是,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意味着骑行者必须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强制性法律法规不会让人更加自觉,但会让不自觉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某些电动自行车之所以横冲直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身份不明”,因此游离于交通管理之外。电动自行车“验明正身”之后,处罚的压力自然会教育骑行者遵规守纪。

郑州市正在加紧构建综合交通体系,汽车通行压力与日俱增,作为一种节能环保而且便捷高效的出行方式,电动自行车理应在城市交通中占有一席之地。不过,肯定电动自行车不等于放任自流。提起登记上牌,一些人就联想起“禁电”“限电”,并以“权利受损”为由提出质疑。登记上牌并非“禁电”,这个无需赘言,基于种种道路乱象,“限电”难道有何不妥吗?实际上,因登记上牌受限的并非电动自行车,而是骑行者。公共领域内,从来都不存在不受约束的个人自由,只有每个人都恪守行为边界,公共利益和秩序才能得以保障,每个人也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自由和权利。以个人权利为由反对规范管理,这本身就是对公共权利的漠视——连“验明正身”都试图逃避,如何让人确信其不会在公共领域制造麻烦?

登记上牌意味着肯定电动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在此基础上,科学划分路权有必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实际上,不少路段的交通乱象,很大程度上都是因路权分配不均而起——机动车道越来越宽,非机动车道却越来越窄,一些道路甚至根本没有为非机动车预留空间。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如何确保各种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仍是一个有待破解的难题。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之后,是否会有图省事者转投电动滑板车或者电动平衡车?相比起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更差,正因为如此,北京等地明令禁止这些车辆上路。实施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之后,这些问题亦应早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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