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事故案例」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一桩离奇的诈骗案件

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到永新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调取今年年初郭某浩坠车禾河交通事故一案的相关材料。原来,郭某浩因涉嫌诈骗罪被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立案,刑拘在逃,并被网上追逃,因案发地在大新县,后案件移交至大新县公安局。安徽省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于2018年2月8在定远县定城镇大润发超市将郭某浩抓获,至此,由一桩离奇的普通交通事故引发出的诈骗案浮出水面。

「事故案例」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一桩离奇的诈骗案件

「事故案例」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一桩离奇的诈骗案件

据悉,2018年元月7日8时05分许,江西省永新县交警大队值班交警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称:报警人郭某浩称自己驾驶冀G牌照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319线永新县高桥楼镇路段时,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货车翻到河道里了,无人受伤,车上装有干果类货物,有车损。接警后,值班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取证等工作,并将郭某浩带至交警大队高桥中队做询问笔录。郭某浩在笔录中反映:其本人驾驶的冀G牌照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未年检、未保险)牵引皖M牌照的挂车载约30吨的坚果共计1300袋(价值148万元)于2018年元月4日15时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运往浙江临安县,元月7日4时许途经事故路段时,由于疲劳驾驶,打瞌睡,导致车辆连车带货坠落至离路面高约12米的禾水河中,车轮朝上,车体完全被河水淹没。元月9日,永新县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将坠河车辆及货物打捞上岸。见车辆损坏严重,打捞上岸的货物为塑料蛇皮袋装的夏威夷果,经过磅重量为2060kg。郭某浩在报完警后于2018年元月7日12时30分许离开县交警大队高桥中队,至今联系不上。

「事故案例」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一桩离奇的诈骗案件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此案颇为蹊跷,疑点重重:(1)郭某浩在笔录中反映,此批坚果(巴坦木、夏威夷果)价值100多万是从越南走私过来的,而办案民警通过跟发货方联系,证实这批货(巴坦木、夏威夷果)是通过正规渠道买卖发货运输的,整批货价值为148万元,且已开具正式发票,根本不存在走私行为;(2)郭某浩在笔录中反映事故时间为2018年元月7日4时许,而他报警时间却为当日8时05分,相差了4小时05分,且报警地点是在距事故地点5公里之外的高桥楼镇一移动营业厅,并且是郭某浩借该营业厅里营业员的手机报的案。通过播放报警录音,郭某浩报警当时的语气很正常,没有流露出一点紧张、自责的情绪,这跟正常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行为状态极不相符;(3)郭某浩经医院检查身体没有受任何伤,这跟事故车辆损坏严重的后果极不相符;(4)郭某浩身上的衣服都是干的,没有湿,这跟事故不相符。事故车辆已全部坠落到禾水河中,车轮朝上,车体全部被水淹没;(5)郭某浩在笔录中反映,车辆未年检、未保险,而介绍郭某浩运货的中介商李某安却又出具了肇事车辆已年检、已保险的标志图片,李某安反映这已年检、已保险的标志图片是由郭某浩提供的。综合以上疑点,此案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已经涉嫌诈骗犯罪,郭某浩有重大犯罪嫌疑。

经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初步查明,2018年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商人王某南通过中介商李某安找到跑货运的司机郭某浩帮忙从广西南宁市大新县运输一批价值148万元的坚果(巴旦木、夏威夷果)前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县。2018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浩驾驶的冀G牌照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未年检、未保险)牵引皖M牌照的挂车从出发地运输此批坚果前往目的地,车辆开至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G319线720KM+700M(即县高桥楼镇赣化厂路段)处时,犯罪嫌疑人郭某浩将大货车上大部分的坚果转移到其事先预谋停放在永新的另一辆货车上,然后驾驶冀G牌照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公路下方的禾水河中,故意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事发当日,郭某浩在永新县交警大队高桥中队录完报警笔录后便离开了,并将转移好大部分坚果的货车开到其安徽省定远县的家中藏起来,此后一直音讯全无,联系不上。

「事故案例」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一桩离奇的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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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王某南于2018年1月11日前往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仙葫派出所报案,当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对王某南被诈骗一事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浩进行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郭某浩被抓获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他因欠下巨额债务,被迫铤而走险,可是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等待他的是将法律的严惩。

目前,此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公安局负责侦办,犯罪嫌疑人郭某浩被刑事拘留,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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