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安徽阜陽的孫女士因遊樂場與園方發生爭執,一怒之下將園方退還的20元現金當民警的面撕成了碎片。
並聲稱:“我撕自己的錢總不犯法吧!”。結果阜陽公安告知:“對不起,還真犯法!”。當場對其進行了1000元的處罰。
NO ZUO NO DEAD~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跟什麼都別跟人民幣有仇啊
根據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如果故意撕毀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且是要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編者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下面圖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在生活中你還見到過什麼對人民幣的搞笑違法行為呢?老鐵們,聊聊吧0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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