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總有一款適合你!

6月5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正式對外發布《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總有一款適合你!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表示,深圳將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並計劃將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大類,計劃到2035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南方都市報》報道稱,這是繼98房改之後,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

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總有一款適合你!

三類房型、四類住房,

總有一款適合你

依據《意見》內容,本次改革在總體設計上,將堅持以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優化調整增量住房結構,盤活規範存量住房市場。

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總有一款適合你!

根據《意見》劃分,深圳計劃將全市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其中,市場商品住房,將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市民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住房需求。《意見》明確深圳將繼續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中小戶型商品房為主,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外,政策性支持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佔比均為20%。《意見》規定,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而安居型商品房則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佔住房供應總量其餘的20%左右的,是公共租賃住房。其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在過去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保障的覆蓋面,將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等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從業人員和先進製造業藍領產業工人等群體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總有一款適合你!

到2035年,深圳再添100萬套公共住房

同時,《意見》明確制定了2018年至2035年,深圳住房發展的主要目標——統籌解決各類居民的住房問題,構建相對完備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確保戶籍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應保盡保,各類人才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得到有效解決,有能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需求得到較好滿足。

深圳住房體制迎來“二次改革”,總有一款適合你!

《意見》規定,到2035年,深圳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將達到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三類公共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深圳已結合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編制調整,合理規劃佈局了住房空間,進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應力度,計劃新增盤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於建設各類住房。《意見》顯示,從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確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比例不低於60%,同時在新出讓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第一階段(近期),2018—2020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2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第二階段(中期),2021—202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5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第三階段(遠期),2026—203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83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50萬套。

此外,為了更好地盤活存量、優化服務、加強監管,規範和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深圳去年開始構建真實、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臺,目前正在擴容運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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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將設財產限額門檻

伴隨《意見》公佈,有關安居型商品房的相關創新制度讓人尤為關注。《意見》顯示,戶籍家庭租購安居型商品房將合理劃定收入財產限額,並首次提出以輪候,抽籤,搖號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租售對象。

《意見》首次提出對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實行一定年限內的封閉流轉,購房人自購房之日起累計在深繳交社保15年,或者年滿60週歲且購房滿十年,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取得完全產權,並按一定比例繳交增值收益。這一創新舉措不僅符合了深圳土地資源緊缺的市情,而且可利用有限住房資源,解決更多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同時兼顧了市民普遍希望擁有一套完全產權住房的消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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