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吉安交警每天不定時、不定點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為持續加大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自3月5日以來,吉州區針對酒駕新型特點,開展常態化酒駕整治行動。自開展酒駕整治行動以來,吉州交警大隊共查處酒駕

248起,其中汽車119起,摩托車及燃油助力車酒後駕車129起

吉安交警每天不定時、不定點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每天不定時、不定點查酒駕。吉州交警大隊充分發揮路面中隊尤其是鐵騎隊的靈活機動性,改變以往固定設卡的酒駕整治模式,通過隨機設點、便衣取證等方式,每天不定時間、不定地點開展酒駕整治,讓一些心存僥倖的“老司機”無所遁形。

“酒駕每天都在查,不定時間,可能是白天,也可能是凌晨。不定地點,可能是繁華鬧市區,也可能是農村郊區”,吉州交警大隊民警如是說。

不限車型,頂格處罰。吉州交警大隊負責人曾表示“一旦發現酒駕,按最高標準處罰。”要知道酒駕醉駕並非只是汽車駕駛員的事,飲酒後駕駛摩托車或燃油助力車都屬於酒駕行為,達到醉駕標準同樣要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

吉安交警每天不定時、不定點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在眾多交通事故中,摩托車及燃油助力車酒駕造成人員傷亡的例子比比皆是,查處摩托車酒駕行為勢在必行。據統計,3月5日以來,吉州交警大隊共查處摩托車及燃油助力車酒後駕車129起。針對飲酒後駕駛摩托車和燃油助力車的駕駛員一律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

酒駕未除,決不收兵。數據顯示,3月份,吉州交警大隊共查處酒駕86起;4月份,查處83起;5月份查處79起,其中二次酒駕共8起,醉酒駕駛共7起,並一律對駕駛員處以頂格處罰。同樣的整治力度不減,酒駕人數逐漸遞減,這背後說明的是市民飲酒不開車的意識在逐漸形成。

吉安交警每天不定時、不定點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出行安全時刻牢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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