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逮捕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深海里的愛人


逮捕以後能取保候審嗎?

可能,但可能性不大。

  • 為什麼這樣說呢?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逮捕跟取保候審兩者的條件,對於在什麼情況下采取取保候審,在什麼情況下采取逮捕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

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逮捕的條件: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

可以看出,只要被宣佈逮捕了就證明已經不具備再取保候審的條件了,但是在現實操作中,還是有很多案子在逮捕以後又被取保候審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交通肇事類、故意傷害類犯罪,因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或者認罪態度不好,或者存在潛逃的可能。這時候一般對其採取逮捕強制措施。但是逮捕以後,或者案子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或者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轉變,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得到被害人的諒解的情況下,經過申請,可以對其變更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

2、逮捕以後身體出現變化,或患有嚴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等情況,可以變更為取保候審。

3、案件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期限屆滿,但是案件尚未終結,可以變更為取保候審。

在被逮捕以後,如何申請變更取保候審呢?法律也有明確規定: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

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需要注意的是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另外,取保候審保證金是可以退還的。案子結束以後帶好單據到辦案部門退還保證金。


餅大遮不住爺的臉


關於取保候審,你應該瞭解的十個問題:

問:取保候審的條件?

答: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5、提供保證人或保證金。

問:取保候審的執行部門?

答: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問:如何認定取保候審的條件中的“社會危險性”?

答:認定“社會危險性”的主要考察因素有以下幾點:

1、是否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①犯罪嫌疑人是否多次作案、連續作案、流竄作案,其主觀惡性、犯罪習性表明其可能實施新的犯罪,

②是否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拘留,因情節輕微被撤銷案件或不起訴後,又故意犯罪的

③是否曾經過失犯罪或者曾因違法行為受到過兩次以上行政拘留處罰或者曾因違法行為受到過一次行政拘留處罰,又故意犯罪的

④是否有一定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已經開始策劃、預備實施犯罪的;

2、是否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即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發前或者案發後正在積極策劃、組織或者預備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

3、是否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①是否隱瞞重要犯罪事實或拒不提供本人持有的重要證件的

②是否有同案犯在逃或其他待查證事實的

③是否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歸案前或者歸案後已經著手實施或者企圖實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行為的;

4、是否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是否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即犯罪嫌疑人是否歸案前或者歸案後曾經自殺,或者有一定證據證明或者有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試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問:哪些情況不可以取保候審?

答:1、累犯或者有犯罪前科的;

2、曾在取保候審期間有逃避偵查、起訴、審判行為的;

3、可能對被害人、證人、檢舉人及其親屬的人身、財產進行侵害的;

4、流竄作案的;

5、住址、身份不明的,無法確定真實身份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繼續犯罪的。

7、所犯罪行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8、曾違反取保候審期間規定的

9、存在第三點具有社會危險性的其他情況

問:取保候審期間的注意事項?

答: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問:對保證人或保證金有哪些要求?

答:1、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2、關於保證人的要求:

1) 與本案無牽連;

2) 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3)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 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經查證屬實後,對保證人處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3、保證金數額確定

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決定機關應當以保證被取保候審人不逃避、不妨礙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定收取保證金的數額。發現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沒收保證金;

問: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沒有同意是不是意味著沒法先取保候審?

答:公安機關沒有同意取保候審,還可以向檢察院提交法律意見或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如果案件有新的情況(如同案犯到案、取得被害人諒解)或者新的證據出現,也可以再次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問:取保候審是否意味著“案件已經結束,人已經沒事”?

答:取保候審並不等同於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者案件已經結束,取保候審的原因除了上述的情節比較輕,還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等情況。取保候審的案件,公安機關仍舊會繼續偵查或案件程序繼續推進。

問:取保候審會不會留下案底?

答:案底一般是指違法犯罪記錄,在未經法院有罪判決前,是不會存在案底的。

問: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傳喚去問話是不是意味著要重新羈押或抓人?

答:不是的,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傳喚大部分是為了瞭解案情和掌握被取保人的近態。如果逃避傳喚,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取保候審而羈押。

最後,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陳桂雄律師提醒,能否取保候審是需要綜合案件情況分析判斷和法律分析論證,僅僅所謂託關係包搞定的往往存在被騙的可能。當然,取保候審後,也並非意味著“安全著陸”可以高枕無憂,建議及時諮詢或委託專業律師跟進處理。


陳律師在廣州


現實中逮捕後辦理取保的非常多,公安偵查中先拘留,後到檢察院申請逮捕證,實際上相當多的案件符合取保的條件,也是申請逮捕證後,公安又自己給辦理取保。

逮捕也是好事,因檢察院接到公安申請,需要提審,核實公安辦案的情況是否屬實,核發逮捕證後,有的檢察院還要再次提審確認在公安口供有無非法收集,是否真實,因此如果被冤枉,是第一次自救機會,律師也可向檢察院提交材料,爭取糾正機會。

送看守所後,一般案件一個月左右辦理取保,走出看守所。我最近辦的一個案件兩個星期辦理取保。是比較快的。


詐騙案件刑辯律師


可以,批准逮捕就會簽發逮捕證,偵查機關持逮捕證就可以抓人,抓到就開始羈押了。你問多長時間羈押,那要看多長時間能抓到人。


秋水蒼天84588771


是可以的,參照刑訴法65條,依據你所述情況,如果沒有批捕,其家屬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是否批准需要根據具體案情由辦案機關決定。如果已經由檢察院批捕,其委託的律師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揮毫落紙如雲


看犯的什麼案子,符合條件應該可以


湘江老頑童


逮捕後,總的來說很難。先說原理,逮捕是檢察院偵監(批捕)部門決定、公安只負責執行。要想嫌疑人再恢復自由,也就是出來,兩條路,一條申請公安變更強制措施,一條是申請檢察院羈押必要性審查。公安需要變更強制措施,需要向檢察院反饋,徵求意見,畢竟這是檢察院決定的逮捕;同時,公安需要內部三級審批(辦案人員~刑大或者所領導~法制科~局領導)。檢察院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可以依申請,也可以依職權,審查後,認為有必要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給公安發變更強制措施的書面建議,是否採納,公安決定。


成都刑辯李律師


偵查 檢查 法院這三個階段均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不等於沒有事情了,程序還會繼續進行下去,取保候審後,隨案件進展,也有可能變更強制措施,取保是從輕的條件,取保對整個案件的量刑還是有重大意義的


北京楊曉波律師


取保候審不是對所有已經被逮捕和羈押人員適用的,法律上是有規定的: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果是累犯、慣犯、多次被公檢法傳喚的、涉案情節對社會公眾安全危害大都是不能被取保候審。


國珍布衣族


一二年,我和同案把村書記打了,後來我們被網通,第一次時候是去派出所錄口供,醫院做做檢查,然後我們們回來了,等了一個多月,檢察院通知去錄口供。然後又回來了一個多月,等法院打電話來時去開庭,開庭候,直接在看守所關押。關押一個月,緩刑。都出來了。這些是花了錢找了關係的。說實話,一般是沒有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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