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趙建國
身份證號:4101241956****5055
性別:男
年齡:61歲
住址:河南省鞏義市交通路77號5號樓附5號
執行案號:(2017)豫0181執2179號
立案時間:2017年9月11日
執行法院:鞏義市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王惠婷與被告趙建國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鞏義市人民法院於2017年3月16日作出的(2017)豫0181民初1622號民事調解書,判決:被告趙建國償還原告王惠婷借款本金17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3700元,由被告趙建國承擔。趙建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於2017年9月12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高消費令,納入失信人決定書各一份。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181民初1622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鞏義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170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執行人行為具體情況: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如有線索請聯繫:承辦法官李自衛。電話號碼:0371--8566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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