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宝玉和袭人云雨情时,袭人犯了两个大错误!

宝玉和袭人云雨情时,袭人犯了两个大错误!

宝玉初试云雨情发生在红楼梦的第六回,这应该是宝玉和袭人之间最大的一个秘密,很多人纳闷,宝玉这时候也就是十多岁,还是个孩子,袭人作为一个丫鬟,为什么敢跟主子宝玉“偷试一番”呢?

我们知道,袭人在跟宝玉云雨之前,有一段说服自己的心理活动,没有这段心理活动,她之后的行为就不成立。她心理是这么想的:

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

袭人的这段心理描写,曹公写的非常细微,什么意思呢?即:袭人认为自己是贾母拨给宝玉的,甚至贾母曾暗示她会一直服侍宝玉。如果按照贾府的规矩,她这么做似乎也不算是越礼。那么贾府的规矩是什么呢?贾琏小厮兴儿曾说:

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伏侍的。

也就是说,贾府公子娶亲之前,到了一定年龄,都会找两个丫鬟近前服侍,这服侍自然不是平常的饮食起居,而是发生云雨之情的男女关系。这样来看,袭人跟宝玉之事似乎真的是合理的。

先别着急,既然是合理的,袭人为什么还要和宝玉“偷试一番”呢?如果不为越礼的话,光明正大地不是更好吗?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呢?其实一个“偷”字,已经可以说明问题了,也就是说,这件事是见不得光的,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宝玉和袭人云雨情时,袭人犯了两个大错误!

换句话说,宝玉袭人云雨这件事,袭人的心理建设根本站不住脚,她只是为了说服自己而已,她为什么要说服自己?宝玉身边大大小小数十个丫鬟,袭人要想出头,除了自身的能力,她自然还需要机会,而与宝玉发生云雨之情,对她来说,是个难得的好机会。

那么袭人错在了哪呢?主要有两个地方。袭人第一处错误在于,她太着急了。请注意兴儿说的“凡爷们大了”这几个字。虽然贾府有爷们未娶亲之先,要有丫鬟服侍这样的惯例,但前提得是“爷们大了”,也就是到了年龄才可以。

宝玉与袭人发生云雨之情时,他才多大呢?关于宝黛钗的年龄一直有争论,如果严格的按照时间来抠的话,此时的宝玉,最多也就是十岁十一岁的样子,根本还是个懵懂顽童,是个不解事的孩子!所以,袭人未免着急了些。

甚至中间又过了好几年,当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留给贾环时,贾政都没有同意,说他们都还小,让他们再读两年书。夫妻之间有这么一段对话:

贾政因说道:“且忙什么,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我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只是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赵姨娘道:“宝玉已有了二年了,老爷还不知道?”贾政听了忙问道:“谁给的?”

这段对话透露了至少三个信息:第一,贾政看中的给宝玉贾环的两个丫头,自然不是普通的丫头,而是要在婚前伺候主人的丫头,即兴儿之言中的“我们家的规矩”。第二,贾政认为宝玉贾环年纪还小,暂时不能与丫头有肌肤之亲,这样会耽误学业。第三,贾政根本不知道宝玉袭人早有云雨之情这件事,但赵姨娘知道。

所以,最早与宝玉有了云雨之情的袭人,其实是冒着很大风险的,因为那时宝玉年纪尚幼,按照贾府的规矩,这么做自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当时的礼法,贾府、王夫人等人不可能允许这样的事。

宝玉和袭人云雨情时,袭人犯了两个大错误!

袭人的第二处错误在于,她与宝玉之事,没有得到来自贾政、王夫人等人的默认或首肯,也就是说,这件关系重大的事情,是袭人擅作主张的结果,王夫人、贾政完全被蒙在鼓里。

袭人与宝玉云雨之后的心理活动是“幸得无人撞见”,也就是说,她心里很庆幸这件事没有被人发现,这其实反映了袭人最隐秘的心理,她也深知这样的事,多半不会被允许,万一传出去,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但面对千载难逢的机会,她又不想错过,这反映了袭人急于出人头地的“争荣夸耀之心”。

后文袭人再次抓住机会,借宝玉挨打在王夫人跟前献言时,王夫人突然对袭人另眼相看,最后还把宝玉交给了她,这时候王夫人说了一段话:

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

王夫人说的不辜负袭人,自然是给她应有的待遇,这一点在从后文可知,王夫人已经默认袭人的准姨娘身份。但至少宝玉挨打时,王夫人只是给出承诺,并没有默认袭人可以跟宝玉发生云雨之情。

我们知道,在此之前,金钏儿只不过多跟宝玉说了几句玩笑,就被草木皆兵的王夫人赶了出去,如果她知道袭人早就背着她跟宝玉偷试了云雨情,她会作何反应?

所以,宝玉袭人云雨一节,看似袭人是被宝玉“强迫”之下不得不妥协的结果,不如说宝玉这时的请求,正中袭人下怀,于是她半推半就地与宝玉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既满足了宝玉,又成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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