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二手房交了首付做抵押,銀行遲遲未放尾款,買方要住進去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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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了首付做了抵押,銀行遲遲沒有放尾款,買方要住進去違規嗎?

這裡買家要住進去,是不是違規要看你們的合同是怎麼簽定的。在簽定合同的時候,說做抵押後就可以入住,當然現在就可以住進去。

如果說要賣家尾款收到後才交房,那你就等到賣家銀行尾款收到後再交房給買家,買家才有理由入住。

這個地方你沒有說這裡的合同是怎麼簽定的。從你的描述來看,簽定的合同和現在是有矛盾的地方。

有可能是簽定合同規定是賣家收到銀行尾款後,買家才能入住;而現在賣家還沒有收到尾款,買家就要入住,這個該怎麼解決?這裡談談我的觀點。

這裡解決的最好的解決方法是買賣雙方協商解決,畢竟和氣生財嘛,解決不好的時候,賣家再考慮以下選擇。

賣家按照合同執行

如果買家是一個不太好溝通的人,在銀行還沒有房款的情況下要強硬的入住,賣家就不能讓其入住。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平等的,你支付了購房款,我應該交房給你,問題是你的購房款銀行還沒有支付給我,交易還沒有完成,當然不能交房給你。

和氣生財,買家比較好溝通,可以先交房

如果買家是一個比較好溝通的人,善解人意,說我有什麼困難,賣家是不是可以通融一下,讓我先住進來,尾款的問題我們在以後的一個把月共同來關注這個問題。其實賣家也可以考慮提前交房,對於賣家也沒有什麼影響。只是銀行在年尾額度可能用完了,要等新的額度出來後才能放款,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我就遇到一個買家,在某地租的房子,不到一個月就要到期了,買一套房還沒有放款,就給賣家大姐溝通,是否可以提前交房給買家。說明原因後大姐也很通情達理,提前半個月把房子交給買家。買賣雙方在很和諧,善意當中來溝通,都保證了各種雙方的利益和麵子,這就能很好的達到你要的目的。

從以上分析的二點來看,是不是交房給買家,是看如何溝通,我相信,大多數人的人心都是肉長的,都是可以溝通的,誰沒有遇到困難呢?

如果你某一方要強硬,那就可能會激化矛盾,把問題越高越壞,我的觀點是好好溝通。你買一套房,我賣一套房,本來都是一件很高興的是,沒有必要把問題搞的那麼糟糕。

當然,這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各位對這個問題在下面留言,發表你們的觀點和意見,相互交流和學習;也可以點擊關注我的賬號,方便以後交流這類似的問題。


重慶玖哥


在實際的二手房交易買賣中,買房什麼時候把房給騰出來是十分關鍵的一點,而且會將這一節點落實到二手房買賣合同中。


所以,違反的是合同並不是規矩,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約定來執行。

一般合同中約定的節點有以下幾種:

第一,物業交割,這是過戶後要辦的事情,去物業把物業費、水電費等欠款結清,還有一些例如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等一併結清。


因為此時已經過戶,房產證已經換成買方的名字,首付也已經全額支付過了,現在入住也沒有什麼問題,產權已經是對方的了。

第二、放尾款,這些業主還是不太願意在沒有拿到全額的時候就把房子交出去,此時可以約定尾款到達後在讓對方入住。不過放尾款這個事兒有快有慢,和銀行及當地的市場關係密切,屆時就不太受買賣雙方的控制了。


第三、過戶後的幾個月,這個就是因為業主可能存在特殊情況了,比如是賣房又買房,新買的房子可能還沒定好,或是買了之後要裝修,如果從原本這套房子搬出去就會面臨著租房的窘境,此時可以和買方溝通,待過戶之後按正常租金支付,畢竟還是住在自己的家裡更加舒服和方便,也給自己買房和裝修留足時間。

綜上,

對於買方要住進去的時間一定是在籤合同時雙方約定好了的,沒什麼什麼規矩不規矩而言,按合同上的約定執行就是了。


小崔聊房


這個按合同約定,一般是賣方收到貸款後騰房,也有的約定房證過戶抵押後騰房!

不過從我對這個行業的瞭解來看,建議一定要等到銀行貸款後騰房,或者自己去合作的銀行詢問一下,看買方徵信是否有問題,如果買房徵信沒問題,看下面。

對方徵信沒問題,且對方主觀買房意願比較強烈,那就是銀行對二手房房貸的政策有調整了,因為就在國慶以後,個別城市二手房房貸有停貸現象,也有一部分對二手房房貸審核是比較嚴格的,題主要確定下當地二手房是否停貸?

二手房停貸和後半年的銀行房貸額度偏緊有關,不管是當地二手房停貸(這個基本就只能換小銀行詢問)還是二手房房貸審批很難,這個目前只能等明年的房貸額度看能不能給二手房一些額度。

如果最後和買方可以約定,如果3個月之內房貸還下不來,看這個如何一個後續解決方法,也可以對照一下籤定的合同看看,爭取保障自己的相應權利。


陽光侃房


二手房交了首付做抵押,銀行遲遲未放尾款,買方要住進去違規嗎?關鍵看買賣合同的約定。

現在地產調控政策高層並沒有鬆動,只是地方有局部的鬆動,主要是放寬限購刺激需求推升交易量,穩定房價,但銀行受到一些政策的影響,按揭貸款額度很競爭,某些地方今年已經暫停發放按揭貸款,那麼二手房衝擊會更大。

銀行按揭貸款的發放速度要看銀行與開發商之間的合作關係,開發商與銀行合作關係越多,購房者也越容易獲得按揭貸款額度,在整體額度很緊張下,中介機構與銀行的關係要遠遜於地產開發商,所以首先受到衝擊的是二手房按揭貸款,貸款週期越來越長,甚至某些地方傳出二手房暫停貸款傳聞,實際上是額度限制,銀行無米之炊。

這個時候購房者付了首付,就很尷尬,畢竟購買二手房就是為了一個窩可以棲身,但因為銀行按揭貸款問題,遲遲不能搬到新家,自然心裡著急,很多人就會與原房東商量能不能先搬進去住,作為房東肯定有顧忌,畢竟請神容易送神難。

最糟糕的就是一旦按揭貸款不能成功辦理,房子買賣就會陷進尷尬,需要重新到新的銀行辦理,時間可能更長,買房子都是一大筆錢,依靠私人借貸難度很大,到時候購房者賴在房子裡,就很難辦,房東趕也很難趕他走,畢竟付了一大筆首付款,購房者會感到自己很冤。

如果貸款只是時間問題,遲早都可以辦下來,早一點搬進去做一個順水人情,那也是可以的。

買賣房子,一定要注意寫清楚何時辦理交房手續,最好是清楚約定,款項全部付清才移交房子,而不是交了首付就移交房子,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有了協議,大家也不會傷和氣。如果約定交了首付就要辦理交房子,那麼房東就會構成違約責任。


杜坤維


正常來說,這個要看合同怎麼約定的,如果違反約定是可以報警處理的,一般來說二手房交易流程是,簽約~付定金~首付加過戶~出新證~抵押貸款~銀行放款~結算物業水電加交房,如果沒有詳細約定在沒到交房環節就入住是屬於違約的侵犯原業主權利

當然可以協商解決,如果房子是空置的可以讓買家付租金


南京家祥


很顯然,買方沒有這樣的權利先住進去。你可以維權,報警處理!

協議已籤,沒提過戶沒過戶的事,即便是已經過戶,因為買方房款貸款仍在辦理中,並沒到達賣方賬戶,不滿足合同中交房的必要條件。

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比如買方徵得賣方同意,可以先住進去,在貸款下來之前算租房,支付租金給賣方,直到欠款到賬,房屋移交完成,結清房屋尾款和房屋租金。


傳播正能量的大志


年底了,銀行不房貸是正常的,賣方還沒有收到全款 可以說交易還沒有完成,錢沒給完可以拒絕買方入住。


運城房產資訊


正常來說是你收到尾款三天左右去過完水電跟天然氣才交房給買方,如果你不交給買方也是合法的,但是你這邊不住,買方那邊剛好又需要住,雙方可以協商溝通,讓買方出點租金,或者你大方一點免費也可以。


Q房網勞秀華


銀行房貸跟住進房子是否違約,主要是看你們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上約定的是業主收到全部尾款再交房,那買方只能希望銀行快點放貸;如果你們合同上約定的是過完戶交房,那就跟放不放貸沒有關係了,主要還是看合同約定


xie口妮兒


其實違不違規主要看你們當時買賣籤合同的時候是怎麼說的,如果是已經過戶了出了證已入押,等銀行放款,舊業主又同意給了你鑰匙,那就不算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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