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東營12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動車登記掛牌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財政廳四部門聯合下文,2019年12月1日起,我省將正式實施電動車登記掛牌,全面加強我省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

根據文件要求,我省電動車登記掛牌工作,對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按照新標準查驗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車輛來歷證明等信息,符合條件的,辦理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對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經查驗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等符合標準,車輛來歷證明、合格證明等符合條件的,予以註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

對於不符合以上兩種情況的電動二輪車(電動摩托車除外),實行備案登記,發放臨時號牌。臨時號牌實施過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根據文件要求,我省對在用電動自行車實施集中登記掛牌,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進行集中登記掛牌。2020年6月1日起不再辦理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自8月26日開始,我省已實施3個月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試點工作,並廣泛徵求社會意見。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將廣泛設立登記服務站點,規範辦理登記業務,大力推行“就近辦、便捷辦”。並積極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推動本地銷售網點實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為群眾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提供便利。

同時,電動自行車實行免費登記掛牌,號牌製作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採取加裝芯片等智能化技術手段的,也不得收取群眾任何費用。全省各地將嚴格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嚴禁藉機以任何形式增加群眾負擔,嚴禁藉機搭車收費、變相收費、亂收費。

根據文件要求,我省各級公安機關將加大電動自行車整治力度,加大警力投入,嚴管通行秩序,嚴查無牌車輛,嚴處違法行為。定期組織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無牌、逆行、闖紅燈、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曝光,第一時間讓當事人認識到自身違法行為,讓其他群眾受到警示,督促電動自行車騎行人規範騎行行為、文明守法出行,鼓勵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

同時,完善交通設施,科學分配路權,優化交通組織,規範路口秩序,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專用進口道、非機動車信號燈和機非隔離護欄,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順暢、便捷出行。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加裝芯片等智能化技術管理電動自行車。

根據文件要求,我省各級市場監管、工業和信息化、公安部門將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相互通報發現的違規生產、銷售企業信息,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同時,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新標準以及生產、銷售、使用違標車輛的危害及後果,警示生產、銷售企業不生產、不銷售違標電動自行車,引導群眾不購買、不使用違標車輛,安全使用達標車輛,努力營造電動自行車新標準貫徹執行良好氛圍。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等行為。(記者 張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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