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丽景名苑业主反映:
1、以前交取暖费是按住房面积计算,但自2019年开始热力公司按照热流量计费方式收取取暖费,并且2018年至2019年取暖季的供暖费也按流量计算。用户采暖超出热量后需要补交取暖费。反映人称供热公司并没有提前通知改变收费方式不合理。
2、现在采取热流量表计费,由于小区业主们多年没有按照流量计费,所以流量表大多都有故障,希望热力公司统一检修流量表。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关于衡水市按热计量收取暖费的相关规定](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恒通热力公司回复:
丽景名苑小区属于计量收费小区,故按流量表收费。
我公司根据衡水市物价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件,衡价管【2017】18号规定:
将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比例各50%,调整为基本热价30%,计量热价70%,调整后的具体标准如下:
1、居民供热价格基本热价由建筑面积 9.50 元/平方米调整为 5.70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90%为 6.33 元/平方米);计量热价由 0.11 元/千瓦时调整为 0.154 元/千瓦时。
2、热费收缴用热户在供热开始前按面积计量办法交纳热费,供热结束后供热公司按热计量收费办法计算热费,实行“多退少补”,即计量热费低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还两者差额;计量热费高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用户补交热费,最高按以面积计算热费的15%补交。
调整后的计量热价从2017年~2018年取暖季开始实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原计量热价文件即行废止。如用户家中计量表出现问题,可以联系供热公司能源科。
閱讀更多 衡水晚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