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降電價怎麼“降”?

降電價怎麼“降”?

降電價怎麼“降”?

​8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工作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指出,降電價工作重在抓落實,要將政策紅利傳導到終端商業用戶。

一般工商業電價降低10%是今年清費減負的重點。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目前已分三批推出8項措施,合計降價金額821億元以上。第一批推出4項措施,4月1日開始執行,涉及降價資金432億元,具體包括落實電網清費政策,按照清理規範要求,取消電網環節涉及的相關收費;推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改革;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第二批推出1項措施,5月1日開始執行,涉及降價資金216億元。通過釋放電力行業的增值稅稅率調整和電網企業留抵退稅一次性退返騰出的電價空間,用於減輕企業負擔。7月1日起,第三批措施開始執行,涉及降價資金173億元,包括將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徵收標準降低25%,擴大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規模,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

張滿英強調,降電價工作重在抓落實。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落實好相關政策,特別是要嚴格規範對用電主體的收費政策。支持中國商業聯合會在全國組織和號召大型商業綜合聯合體響應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的號召,降低電價、落實電價政策,支持政府部門傳導政策紅利到終端商業用戶,讓企業有切實獲得感,打通“最後一公里”。(記者 支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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