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

國家發改委正式發佈《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並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國家發改委: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

國家發改委: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

7月2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對外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並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當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召開“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專題新聞發佈會。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嶽修虎在會上介紹說,《意見》主要從完善汙水處理收費政策、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建立有利於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健全促進節能環保的電價機制四個方面採取措施,強調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促進綠色發展。

對企業汙水排放實行差別化收費

針對城鎮汙水處理費不能滿足更高環保標準要求、鄉鎮及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等問題,《意見》提出,建立城鎮汙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建立企業汙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建立與汙水處理標準相協調的收費機制,探索建立汙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健全城鎮汙水處理服務費市場化形成機制。

“這些措施一方面通過市場化的方法形成汙水處理服務費標準,另一方面加快構建覆蓋汙水處理和汙泥處置成本併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逐步實現城鎮汙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從而形成能夠支撐汙水處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價格形成機制。”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牛育斌指出。

“對企業汙水排放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是在總結部分地方經驗做法基礎上形成並進一步完善的。”據牛育斌介紹,差別化收費政策主要是針對工業汙水排放進行精準施策,實行高汙染高收費、低汙染低收費,促進企業汙水預處理,從源頭上減少汙染物排放。具體來說,就是鼓勵地方根據企業排放汙水中主要汙染物種類、濃度、環保信用評級等,分類分檔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促進企業汙水預處理和汙染物減排。“各地因地制宜確定差別化收費的主要汙染物種類,合理設置汙染物濃度分檔和差價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多種汙染物差別化收費政策,工業園區要率先推行。”

四舉措調動用戶節水積極性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當前城鎮供水價格和農業用水價格總體依然偏低,且調整週期長,價格與成本普遍倒掛,‘多用水多付費’的累進價格機制尚未全面建立。”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表示,這既不利於城鎮供水行業健康發展和農田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也難以調動用戶節水積極性。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提出四項政策措施:

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到2020年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份,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區,以及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務。

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明確居民、非居民和特種行業用水調價的原則和目標,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

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對標先進企業,科學制定用水定額並動態調整,特別提出對“兩高一剩”行業實行更高加價標準,加快淘汰落後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建立有利於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促進再生水利用。

2025年前部分環保行業免收容量電費

“電力價格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引導資源配置的重要槓桿。”嶽修虎指出,《意見》出臺了三項電價支持綠色發展政策,旨在通過增加浪費資源者、高汙染排放者的用電成本,降低主動節約者、積極減排者和環保企業的用電成本,建立約束和激勵機制,運用價格信號引導用戶合理用電、提高電能利用效率,促進綠色清潔發展。

在差別化電價方面,《意見》明確提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擴大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執行的行業範圍,提高加價標準,把節約資源、減少排放轉化為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和約束,切實促進相關行業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後產能。

在峰谷電價方面,《意見》明確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擴大峰谷電價的執行範圍,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拉大高峰時段、低谷時段的電價價差,以進一步鼓勵用戶錯峰用電。

在降低環保行業用電成本方面,《意見》明確在2025年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汙水處理、港口岸電運營、海水淡化等3個環保行業相關企業免收容量電費,預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4%左右;同時,將2014年出臺的“2020年前免收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的容量電費”支持電動汽車發展的價格政策延長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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