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三门峡市入选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三门峡市入选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好消息!

近日,农业农村部确定

全国50个地市、150个县(市、区)

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河南11地入选!

三门峡市入选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农民变股东!

家家能分红!

快来看看都有哪里↓↓

鹤壁市

濮阳市

三门峡市

叶县

安阳县

温县

商水县

巩义市

兰考县

禹州市

商丘市睢阳区

成为试点单位有什么好处?

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把家底搞清楚,在这个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有利于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来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有利于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利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有利于增添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应该说各地的实践也有这方面的经验。

改革试点的地区将在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积极探索,争取突破,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此次,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

整省试点到2020年10月底结束,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

总的来说,改革的目的在于

一是不断实现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另一个是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同时

集体的积累、集体的收入也逐步增加

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不断地增强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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