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延安市召开第二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

延安市召开第二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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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全市第二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振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小平,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郭平社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宏主持会议。冯振东强调,要弘扬爱残助残优良传统,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冯振东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满足残疾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冯振东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坚持依法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机制,促进残疾人家庭稳定增收,着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真正把各项扶残助残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凝聚起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张宏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精准康复服务水平,全面筑牢教育助残扶贫基础,努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上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授予付凡平等13名残疾人“全市自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延安市地方税务局等15个单位和企业“全市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卫东等15名“全市残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赵东红等14名“全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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