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潁上事故認定:2名司機同責 疲勞駕駛超速

6月28日凌晨2時許,S102線阜陽市潁上縣境內100km+700m處,一輛牌號為皖K61273重型半掛牽引車追尾一輛牌號為豫ND1362油罐車後,致使油罐車汽油洩露爆燃,並引燃了一輛牌號為皖K5J106水泥罐車及路邊民房,造成現場2人、民房內6人共8人死亡,4人受傷。

剛剛,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相關渠道獨家獲悉,該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已於7月5日得出結論:駕駛豫ND1362油罐車的費某某與駕駛皖K61273重型半掛牽引車的杜某某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颍上事故认定:2名司机同责 疲劳驾驶超速
颍上事故认定:2名司机同责 疲劳驾驶超速
颍上事故认定:2名司机同责 疲劳驾驶超速

(事故認定書)

根據認定書,費某某駕駛滿載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車輛,夜間上道路行駛,“疲勞駕駛,車輛罐體尾部反光標識不符合標準要求,且行經事發路段時,對交通信號綠燈誤判突然停車,”,由於反光標識不符合標準,導致後車相撞,其行為違法相關規定,“其過錯是導致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而杜某某違法規定駕駛拼裝車上路行駛,且嚴重超過車輛核質量,超速行駛,觀察不明採取措施不當,致使與前方停止的車輛相撞,其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其過錯是導致事故的又一原因。

該起事故發生後,因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洩漏燃燒,次生火災,導致人員傷亡。

認定書結論為:費某某與杜某某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颍上事故认定:2名司机同责 疲劳驾驶超速

事故現場(網友供圖)

颍上事故认定:2名司机同责 疲劳驾驶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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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撲滅之後)

據悉,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李錦斌,省長李國英、常務副省長鄧向陽、副省長李建中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認真組織傷員救治,做好相關處置,堅決防止發生次生災害事故,加強交通安全工作,徹查事故原因,對責任者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全力做好善後和逝者家屬撫慰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原標題:潁上縣“6.28”交通死傷事故認定出爐:一個疲勞駕駛、 一個超速行駛,兩個司機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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