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离婚时,财产又应如何分割?

生活中,有不少当事人因为不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也不自知。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共同财产又包括了哪些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内夫妻共同拥有(约定除外)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具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对此进行处分,都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婚姻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此处 “收益”特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股权分红等;

(2)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双方生活久了,难免会出现因性格无法磨合、生活矛盾激化等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而此时,财产分割问题无疑是夫妻双方最关心的事情。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应如何分割呢?

★★★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在离婚时仅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处分。

而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表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遵循以下4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比如男方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或者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财产;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处理,比如:

1)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出钱购买的,在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该房产应当平等分割;

(2)房产是双方当事人婚后购买的,双方当时对房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即使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应当平等分割;

(3)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的,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证持有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4)无论该房产是双方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平等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往往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等诸多法律问题,由于上述问题要求专业性较高,当事人更适宜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专业律师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心得,可以在法律标准的范围内最大化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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