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重磅|國函79號文發佈,工程諮詢、設計行業迎來重大變革!

2018年6月8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同意深化服務貿易 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覆

《國函〔2018〕79號》文,明確《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爾濱、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重慶兩江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其中最值得建築業注意的是關於工程諮詢、設計方面的改革舉措。

工程諮詢服務:

1.允許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在試點地區執業提供工程諮詢服務(法律法規有資格要求的除外)。

2.對外資工程設計(不包括工程勘察)企業,取消首次申請資質時對工程設計業績要求。

舊版規定: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附件9:《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對建築設計服務(CPC8671)、工程服務(CPC8672)在跨境交付項下市場準入限制為“要求與中國專業機構進行合作,方案設計除外”。(其中,工程服務(CPC8672)項下包括工程諮詢服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來源微信公眾號“建築業那點事兒”)第九條規定,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制度。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首次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其外國服務提供者(外國投資方)應提供兩項及以上中國境外完成的工程設計業績,其中至少一項工程設計業績是在其所在國或地區完成的。

文件解讀: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允許外籍人員在試點地區執業提供工程諮詢服務,對外資工程設計(不包括工程勘察)企業取消首次申請資質時對工程設計業績要求。

再加上5月24日國務院印發《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明確提出:支持自貿試驗區探索制定香港規劃

、建築、設計、測量、工程、園境等顧問公司和工程承建商在自貿試驗區註冊成立公司或提供服務的准入標準和業務範圍界定標準,以及香港企業參與自貿試驗區內項目投標的資格條件,等等一系列開放的舉措。

工程建設領域國家正在加大力度對外開放,現在是工程諮詢、設計等,後續會涉及到更多的細分行業。引進外資的力量,開放工程領域市場,倒逼行業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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