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咸寧市房管局發佈購房風險提示 認準“五證” 不輕信口頭

香城都市報報訊(記者 洪光進 通訊員 鄭瑄 焦勇)

隨著我市棚戶區改造的推進,拆遷購房戶的增加;同時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維護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昨日,市房管局發佈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時的風險提示:在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要加強風險意識和法律維權意識。認準房產經紀公司是否有房管局備案登記的《咸寧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如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遇到問題或者買賣糾紛,可向市房管局市場科反映或投訴。

咸寧市房管局發佈購房風險提示 認準“五證” 不輕信口頭

圖文無關

認真查看“五證”

記者從市房管局市場科獲悉,目前,我市登記備案在冊的二手房經紀公司共48家,市場上存在很多房產經紀公司沒有在房管局備案登記,對這些沒有備案登記的公司,房管局將在7月份進行專項巡查。

市房管局提醒市民購買新建商品房時注意查看“五證”;慎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購房前應認真查看商品房項目“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五證”不全的房產不要購買。購買“五證”不全的房產易造成不能交房、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等不良後果,存在極大風險。

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不要購買,不要以認購、預定、排號、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預付款性質的任何費用。

應注意查看所購房產是否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範圍內准予銷售的房屋,是否存在在建工程部分或全部房屋抵押及法院查封等權利限制情況。

慎重簽訂合同

應慎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充分溝通、完整理解合同條款及補充條款。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對開發商承諾的事項和內容要求寫入購房合同或補充條款內,寫入合同的承諾和內容具有法律效力。

為保證購房戶的資金安全,購房戶一定要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上主頁的提示,將購房資金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注意保存樓盤宣傳資料、經過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款票據等相關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可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慎查二手房信息

對於目前火熱的二手房交易市場,市房管局也發佈了購房提示,提醒市民購買二手房時注意事項。

審慎選擇房地產中介(經紀)公司,應選擇具有工商營業執照,並在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地產中介(經紀)公司,並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優先選擇社會信譽優良,服務流程規範的中介(經紀)公司。

購買人最好要親自核對房屋信息,確定賣方是否與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權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況,是否屬於保障房、集體土地上建成的小產權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充分了解二手房交易辦理流程,慎重簽訂《居間代理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充分溝通、完整理解合同條款。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不要打包所有應交納的稅費,謹慎支付交易資金,嚴禁房地產中介(經紀)公司或者房地產經紀人員代收交易資金。

市房管局建議廣大市民不要輕信、參與、傳播各類炒房、集資、認疇、建房活動,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理性購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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