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兒子縣城買了房,父親七十來歲,是一級殘疾的低保戶,房屋翻修有補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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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縣城買了房,父親七十來歲,是一級殘疾,低保戶,房屋翻修有補貼嗎?

一級殘疾又是低保戶的農村老人,原本可以享受特困戶危房改造補助的。但是,其兒子在縣城買了房子,又沒分戶,即使分戶,在我看來,也不符合低保待遇的政策。一戶一宅的規定是國家規定的,一個兒子的老人只要住房面積符合農村宅基地建房標準是不能分戶的。

看來這個低保戶的評選還是有漏洞的,鄉村幹部上門拍照篩查並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既然其兒子能在縣城買的起房,說明家庭條件並不差,這個低保戶又是怎麼評選上的呢?在評估貧困戶的工作中明顯有人為的識別錯誤。

一級殘疾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也可按照低保補助為其辦理低保手續,但是和危房改造的精神不符,因為其家庭明顯的並不符合貧困戶認定的兩個最基本的標準。第一條的農民人均年純收入低於3000元以下的可以識別為貧困戶,第二條兩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有保證等。

其中的年人均純收入是按照家庭常住人數來評定的,其兒子能在縣城買的起房,年純收入絕對不會低於3000元,在縣城的房子,每平方也不至3000元的,如果是100平方的房子,就要30萬,就算首付也要10萬以上吧。故此看來,這個低保戶是有貓膩的。其中的第二條評判標準,更是差勁的離譜,入村調查的工作人員和村幹部,並沒有仔細的去調研其家庭的收入和實際財產來源情況,其兒子的收入也許並不低。其兒子要麼在上班要麼在做生意,這樣的所謂貧困戶的識別屬於慎重識別的對象,但是卻被評選為了貧困戶,感到非常的蹊蹺,也許和其是一級殘疾有關。

之所以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補助待遇,和現在的精準扶貧有關。國家開始管控貧困戶的識別方式,和原來的粗放式扶貧有所不同的。現在的精準扶貧,一般要兜底摸排,還要建檔立卡,輸入國家扶貧數據庫,一旦被查到其兒子在縣城買了房子的話,只能說明扶貧幫扶識別的幹部出了問題,是要被追問責任的,輕則警告處分,重則違法犯罪,沒有人敢擔當這個風險的。

綜上,不給危房翻修補助,是合理的,因為其不屬於真正的農村特困戶。


農村老俗話


雖然我很同情這個70多歲的老父親,但是你兒子都能縣城裡買房了,說明你家庭有能力修這個房子。農村人能在縣城裡買房子已經是很富裕了。 就連這個低保都不應該有。有些真正困難的申請不到低保。只能說扶貧的漏洞太大了 所以說這個補貼一分都不能給。


更新158501910


一級殘疾是低保戶又是歲數很大,如果在農村的房屋危房改造或者翻蓋國家一定給與補貼,象這樣又是一個兒子還能在縣城買房,從低保的政策也不符合,況且又不符合一戶一宅分戶他又不符合,在縣城裡買房裝修給補貼那是政策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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