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6 行贿武钢副总45%股权 贸易公司负责人获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付中)为获取更多利益,湖北永道和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将公司45%的股权无偿转让到时任武钢副总的孙文东亲戚名下。日前,贸易公司负责人陈红燕被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行贿武钢副总45%股权 贸易公司负责人获刑
行贿武钢副总45%股权 贸易公司负责人获刑

图为武钢股份接连发出的上市公司公告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17日,陈红燕与武钢制造部制造管理处的副处长景某(另案处理)合伙成立湖北永道和贸易有限公司,后者为实际出资人和控股人,陈红燕的母亲邱某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陈红燕为股东,具体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2012年9月17日,景某为使公司在与武钢鄂城钢铁公司的矿石和煤炭生意中获取最大利益,经与陈红燕商量后,在时任武钢副总经理、武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文东未出资,也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让陈红燕将公司45%的股权无偿转让到孙的亲戚李某的名下。

经鉴定,股权转让之日,该45%的股权价值428万余元。

2015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武钢进行巡视。同年9月11日,武钢通报中纪委巡视整改情况,称孙文东任职期间大搞“团团伙伙”;同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审计发现孙文东有严重问题后仍将其调到鄂钢公司担任总经理并推荐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的线索,组织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武钢党委在孙文东任职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对孙文东调整担任鄂钢总经理、推荐为湖北省人大代表负有推荐人选失察失误责任、监管不力责任。对于“团团伙伙”问题,武钢组织人事部门负有监督不力责任。

2015年4月13日晚上,武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孙文东涉嫌受贿罪被刑拘。

此后,武钢股份连续发布上市公司公告,宣布公司董事长邓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翔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

2015年12月8日,陈红燕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红燕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股权的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陈红燕案发后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2018年3月16日,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陈红燕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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