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6 行賄武鋼副總45%股權 貿易公司負責人獲刑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付中)為獲取更多利益,湖北永道和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將公司45%的股權無償轉讓到時任武鋼副總的孫文東親戚名下。日前,貿易公司負責人陳紅燕被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法院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行贿武钢副总45%股权 贸易公司负责人获刑
行贿武钢副总45%股权 贸易公司负责人获刑

圖為武鋼股份接連發出的上市公司公告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8月17日,陳紅燕與武鋼製造部製造管理處的副處長景某(另案處理)合夥成立湖北永道和貿易有限公司,後者為實際出資人和控股人,陳紅燕的母親邱某為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陳紅燕為股東,具體負責日常經營管理。

2012年9月17日,景某為使公司在與武鋼鄂城鋼鐵公司的礦石和煤炭生意中獲取最大利益,經與陳紅燕商量後,在時任武鋼副總經理、武鋼鄂城鋼鐵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文東未出資,也未參與經營管理的情況下,讓陳紅燕將公司45%的股權無償轉讓到孫的親戚李某的名下。

經鑑定,股權轉讓之日,該45%的股權價值428萬餘元。

2015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對武鋼進行巡視。同年9月11日,武鋼通報中紀委巡視整改情況,稱孫文東任職期間大搞“團團夥夥”;同時,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審計發現孫文東有嚴重問題後仍將其調到鄂鋼公司擔任總經理並推薦為湖北省人大代表”的線索,組織進行了調查。

調查發現,武鋼黨委在孫文東任職方面負有重要責任,組織人事部門、紀委對孫文東調整擔任鄂鋼總經理、推薦為湖北省人大代表負有推薦人選失察失誤責任、監管不力責任。對於“團團夥夥”問題,武鋼組織人事部門負有監督不力責任。

2015年4月13日晚上,武鋼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副總經理孫文東涉嫌受賄罪被刑拘。

此後,武鋼股份連續發佈上市公司公告,宣佈公司董事長鄧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組織調查、公司監事會主席張翔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

2015年12月8日,陳紅燕主動到偵查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紅燕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股權的行為已構成單位行賄罪。陳紅燕案發後自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自首,且當庭自願認罪,有悔罪表現,故從輕處罰。

2018年3月16日,法院以單位行賄罪判處陳紅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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