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改革将启动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汪万里)快则5月底,迟则6月初,期盼已久的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改革将正式启动。多年来,“东莞医护人员薪酬待遇与东莞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此次是迈出了实质性改变的第一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局长叶向阳这样说。

叶向阳表示,改革将从全市所有社卫机构、8家市属公立医院以及东城医院、横沥医院、中堂医院三个镇街开始试点;明年再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铺开。改革后,医务人员的薪酬将有所提高。

合理确定薪酬总体水平

叶向阳表示,就现状而言,东莞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自身所承担的工作量、技术含量和风险是不匹配的。

为推进改革,东莞已制定了《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将制定《东莞市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分配与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总共7个文件。

记者看到,《意见》明确,对于社卫机构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将“合理确定薪酬总体水平(工资总额),原则上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确保不低于属地镇街(园区)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均薪酬水平。”

同时,社卫机构将优先把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管理,提高薪酬水平,三年内实现同工同酬;在绩效工资方面,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高于40%,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低于60%。社卫机构可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临床一线、全科医生岗位、公卫医生岗位、业务骨干、家庭医生团队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为了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意见》提出,社卫机构薪酬制度改革人员经费列入所在镇街(园区)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全面落实投入政策。

在东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的改革上,《意见》明确,原则上也将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所有公立医院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对于一些高层次人才聚集的公立医院,还可以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据介绍,对于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建设的公立医院,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不高于调控水平的5%,累计幅度不高于调控水平的20%。

对之前因待遇问题难突破、高层次人才难招的情况,《意见》也明确,公立医院内部有分配的自主权,可“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分配方式,鼓励公立医院对属于高端人才引进范围且确属个别急需紧缺、贡献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用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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