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示范区多举措确保“禁燃令”落到实处

日前,示范区出台了《2020年商丘市示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示范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中州公安分局和商务区公安分局向区领导递交了2020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

今年,示范区要按照上级要求成立领导组和禁燃禁放办公室,尽快出台各自的禁放通告和禁放规定,扎扎实实做好2020年的禁放各项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完整的监管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库存和仓库,决不能因处置不当引发集访和群体事件。全区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禁放工作全过程,把宣传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区禁放办要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禁放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各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对基层管理单位的禁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对所属单位禁放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督查室要对各职能部门的禁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行动迟缓的单位和干部,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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